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举办“聚力民营·亲清服务”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竞赛的通知
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提升全省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2026年度省直机关履职能力竞赛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聚力民营・亲清服务”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分“一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评比竞赛两个阶段。
(一)“一法一条例”知识竞赛
1.竞赛时间:8月17日8:30—8月25日17:00。
2.参赛人员:全省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
3.竞赛目的:持续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优化法治化环境。
4.竞赛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有关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一法一条例”。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种,满分为100分。
5.竞赛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发竞赛程序,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竞赛活动公告和竞赛入口,参赛人员实名注册、限时线上答题,系统自动评分。
(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评比竞赛
1.竞赛时间:8月27日—28日。
2.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3.参赛人员:由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从市县两级参加“一法一条例”知识竞赛人员中,择优推荐2名工作人员参加决赛。
4.竞赛目的:通过典型案例讲解,展示交流各地服务民营企业的做法和成效,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协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5.竞赛内容:参赛人员聚焦具体参与的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企业诉求、解决思路、工作举措及成效、心得体会等。
6.竞赛方式:参赛人员现场讲解,评委现场打分,满分设置为100分。
三、奖项设置
(一)“一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奖项
根据线上答题成绩确定,成绩相同者答题用时短的排名靠前,共评选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及奖品。
(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评比竞赛奖项
根据评比竞赛成绩,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及奖品。
(三)优秀组织单位奖
综合考虑市县两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在竞赛组织、参赛人数、比赛成绩等方面情况,评选部分优秀组织单位。
四、组织保障
本次竞赛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重点支持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民营经济发展处具体承办,设竞赛组织委员会和竞赛评审委员会。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竞赛评审委员会由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领队组成。
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材料和评比竞赛领队及参赛人员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蓓迪,0531-51782929,15806629188;张雨晴,0531-51782989,18615202793
邮箱:myjjfzc@shandong.cn
附件:1.
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编写报送要求.doc
2.
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评比竞赛领队及参赛人员报名表.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