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4031/2026-00202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制发日期: | 2026-07-20 |
| 有效性: |
一、政策背景
去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以及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11号)等文件,围绕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
二、编制原则及主要内容
按照突出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性定位、锚定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提高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效益等三项原则,《省级清单》在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令第7号)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紧扣省委、省政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融合发展部署,全面对标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体系,精准聚焦“四个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四个千亿级新兴潜力产业”培育攻坚任务,重点发力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提质增效传统产业,推动基金投资方向与全省产业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同向发力。
《省级清单》严格参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按照“门类—大类—细分领域”三级标准化架构列示,条目清晰、口径统一、边界明确,有效提升全省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一级行业门类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8个门类;二级行业大类涉及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8个大类;三级分类细化至具体投向领域,共涉及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制造等69个重点投资赛道。通过明确细化重点投资领域,引导各级政府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撬动、赋能”作用,集中资金精准投向,带头做耐心资本,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于新兴领域、窗口指导类产业,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最新要求布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