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要由村级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批准公告,现将方正镇城郊村王建民1户1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情况进行公告。如有疑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451-57116113,监督电话:12317,通讯地址:方正县世纪大道17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五楼监测帮扶股。
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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