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日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时间:2026-07-23
2026年7月23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日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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