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1号文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省信用办出台《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推荐扶持发展名录实施办法》
2016年11月21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1号文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0号),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促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提高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水平。
2016年11月21日,山东省信用办出台《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推荐扶持发展名录实施办法》(鲁信用办〔2016〕12号),对推荐进入扶持发展名录的信用服务机构的工商注册地、经营范围、可推荐参与的项目、可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等都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有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被移出并五年内不得申请加入名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0月14日上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副省长夏耕在济南主持召开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总结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目标任务。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济南分行关于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领域征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6版)》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作了交流发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16年9月7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在济南召开部分信用服务机构座谈会。
2016年9月1日,“信用山东”网站APP上线运行。
2016年7月19日,新版“信用山东”网站切换上线运行,新版网站标识同时启用。
2016年5月18日,“信用山东”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
2016年3月31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系统实现省直各部门、17市数据全覆盖。
2016年3月28日,专家组对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阶段性建设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2016年3月16日—18日,省发改委率调研组赴上海调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法制办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相关业务处室派员参加。期间,调研组实地考察了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并围绕信用立法、信用平台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等内容与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领导进行了深入座谈。
2016年3月9日,省发改委主持召开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会议对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山东”官网建设做了详细介绍,对“双公示”报送系统的功能、操作流程、使用说明等进行了介绍和现场显示。各市发改委负责双公示信息公示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2016年2月22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周”上线启动仪式在北京百度大厦举行。
2016年1月11日,山东省编办审核发放网站标识代码,“信用山东”网站于1月14日加挂党政机关红色标识。
2015年9月17日,省政府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鲁政发〔2015〕22号)。《规划》是指导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于加快建设“信用山东”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8月2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主持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三个文件,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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