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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审批办
回复时间:2026-03-16 15:10
您好!咨询收悉。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需由具备资质的演出举办主体提出申请,报省级或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批(涉外涉港澳台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批,仅内地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批)。若收到张韶涵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批准后我们会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开,请您及时关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信息。感谢您对安徽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更多信息您可以在工作时间致电0551-6299980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