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中、省、市财会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为提高检查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安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康博物馆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
陕西省安康市蚕种场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及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本次采取查阅资料、调取凭证、实地勘察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对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联 系 人:秦清芳 电话:0915-3233559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