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7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16 16:30作者:价格科

陈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安康市民营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事业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安康鸿志学校是民办义务教育全日制学校,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面临运转困难等现实问题。针对提高收费标准诉求,我委高度重视,我委于2016年印发的《关于我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价发〔2016〕38号)依然为有效文件。近年来随着中省在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不断完善,收费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中,经请示省发展改革委,明年关于教育收费政策可能会有调整,今年下半年也将对《陕西省定价目录》进行修订,下一步,我委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加强与上级部门和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在政策范围允许的前提下,适时调整我市民办教育收费标准。

  非常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继续关注价格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