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根据《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安康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委内相关科室的意见,咨询了法律顾问并再次完善。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4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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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康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