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22-2024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时限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1431号)相关要求,经汉滨区正式申报,现对拟废止的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反映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等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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