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174批次样品合格及11批次样品不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汉阴县蒲溪镇利家购物广场经营的毛桃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小青菜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岚皋县民主镇惠万家购物广场经营的上海青菜,1批次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白河县优购优品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菠菜,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平利县老县镇云锦生态超市经营的菠菜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豆芽1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安康市高新区家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1批次乐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石泉县利和家购物中心经营的菠菜,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中心店经营的豇豆,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荷兰豆,1批次噻虫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安康鲜辉康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鲜鸡,1批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者可扫码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或关注“安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意见征集系统,点选所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抽样场所,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票选结果适时开展监督抽检。该系统不收集个人信息,请放心参与。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