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186批次样品合格及11批次样品不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悦尚广场分公司经营的铁杆山药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圆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建民分公司经营的铁杆山药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葱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安康市汉滨区冯兴雷果蔬店经营的农家毛山药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家新鲜豇豆1批次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石泉县利家购物广场经营的贡桔1批次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
(五)汉滨区茨沟镇家家乐购物广场经营的螺丝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活水生鲜超市经营的大葱,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张庭涛面馆使用的汤碗(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安康市汉滨区和菊鸡汤刀削面店使用的筷子(餐饮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者可扫码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或关注“安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意见征集系统,点选所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抽样场所,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票选结果适时开展监督抽检。该系统不收集个人信息,请放心参与。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