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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一)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6-07-20 18:45 来源: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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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十四(一)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报送了验收销号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部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工业园区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2.指导创建一批符合绿色园区评价要求的工业园区。

3.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评审认定,实施动态管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称号,树立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和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二)省科技厅

1.20221221日前,组织开展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2.督导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3.指导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39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户。

(二)指导创建绿色园区。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累计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10个,其中省级绿色工业园区9个,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个。

(三)已培育发布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认定省级绿色工厂295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7个。

(四)2022年,省科技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及以上高新区按照举一反三原则查找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尽快完成整改。截至202512月底前,有关高新区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反馈问题整改。

(五)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调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责编制的通知》(黑编2024104号),推动高新区建设职能由省科技厅划转到省工信厅。转隶,省工信厅按要求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六)推动各市(地)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建立省级及以上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6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720日至2026731,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一审:王石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责任编辑: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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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451-82628808

来信来访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68号 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

黑龙江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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