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平利县入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首批试点县。以此为契机,平利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面落实“三个三”策略,强化政策、资金、技术保障,通过分阶段推进、分区域实施、分类别建设,探索出一条符合县情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切实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坚持“三个一”,系统思维抓整体推动
面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任务,平利县聚焦目标、科学谋划,坚持“污水减量化、循环利用”原则,创新推行“533”工作法,系统推进污水治理。
下好“一盘棋”。在思路上,按照“分口负责、分类治理、分时实施、分级承担、分区推进”五大原则,坚持“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利用为先、效果长远”,明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内容,早部署、早行动。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统筹协调。
布好“一张图”。在时序上,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结合实际编制《平利县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3-2025)》,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发展规划等相互衔接、协同推进,实现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统一。全县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90%以上。
算好“一本账”。在资金上,构建“对上争取、县级配套、村民自筹”多元筹资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强化横向联动与纵向协同。2023年至今,累计争取上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24亿元,县级财政配套建设、运管资金1000万元,有力破解了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短缺难题。
紧扣“三基本”,标本兼治抓设施建设
面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关键环节,平利县紧扣“基本无污水横流、基本无异味、基本无群众投诉”的“三基本”目标,因地制宜推行“334”治理模式。
明确“三个建设主体”。在实施方式上,积极推行“多村联建、多方共建”,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户厕改造、住建部门负责管网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集中处理,形成分工协作的建设格局。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污水处理厂1座、镇级9座、村级污水处理站61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70千米。
采用“三种处理方式”。在治理模式上,灵活运用“集中建站、纳管处理、分散治理”三种方式,城镇周边尽量实行“纳管处理”,聚居度较高且环境敏感涉农村社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或微动力设施集中处理;零星散户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利用房前屋后“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利用。2023年以来,新建污水集中处理终端设施17座,完成农村改厕1919座,户用卫生厕所52787座。
做到“四个相互结合”。在治理策略上,注重民生效益与成本控制,推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建设与分散治理、厕所革命与污水共治“四个结合”,坚决避免“一刀切”。积极引进自然动力、一体化处理设施,推行农家乐、民宿生活污水“二次净化”,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处理效果,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截至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2%,直接受益人口约5万人。
健全“三机制”,以管促治抓常态运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平利县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521”工作保障机制,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建立“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构建“政府统揽、财政兜底、三方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配备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监督员511名,有序推进设施更新维护、改造提升、技术优化。县级污水处理厂和村污水处理站全部交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行维护,强化运维资金,统一纳入维护,常态行业监管,源头杜绝污水乱排。
出台“两个办法”考核机制。先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管理办法》和《镇村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维考核管理办法》,将治理设施运维效果纳入各镇、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考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网格员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制度。通过运用考核手段加压倒逼,有效解决“重建轻管”和“设施闲置”等问题,保障设施达标运行。
搭建“一个平台”监测机制。建立智慧化运维监管数据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常态执法+定期监测”,实现水环境问题“日巡查、日交办”。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适时巡查,不定期监督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情况,分类督促整改,以督查督办推动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与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