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卫生健康、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6〕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不断提高认识。实施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对于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医生不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推动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为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动。相关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确定名额分配并配合做好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毕业生的招聘考试工作、履约管理及就业后相关培训培养的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招生录取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毕业生的招聘考试工作,落实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等相关待遇。机构编制部门要确保委托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的编制和工作岗位。

三、做好资金保障。市、县财政部门分别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委培村医在校三年学习期间,培养经费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委培村医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享受所在县的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其中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按时完成任务。根据辽宁省招生名额分配,结合我市各地区乡镇卫生院空编空岗及乡村医生需求的实际,确定2026年我市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名额为普兰店区1名、庄河市5名。相关地区按要求严格掌握时间进度,及时反馈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成林  联系电话:3905222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大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6日                                                  


《关于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6〕5号)

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wgk/202605281758481215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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