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锋、徐兴明工伤认定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6-07-28 09:37来源:
为了切实防范工伤认定风险,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现对我局拟出具的2件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2件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后五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组反映,我局将根据反映的情况核实处理。
受理反映部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组
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一楼东侧
举报电话:0915-3619606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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