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0 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全波受邀为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做了 “守护自然瑰宝・筑牢法治屏障”的专题讲座。管理局局长张立君及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共同探寻公益诉讼与保护区管理协同发力的有效路径。
讲座以 “公地悲剧” 为切入点,清晰阐释公益诉讼的核心价值。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手段,其本质是 “补位” 而非 “找茬”,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实司法支撑。主讲人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规核心条款,着重强调自然保护区的公共属性 —— 它是全体人民乃至子孙后代的共同财富,强化生态保护意识、落实保护举措刻不容缓。
针对保护区当前面临的保护挑战,讲座既分类剖析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更通过典型案例直观展现公益诉讼的实践成效。某旅行社多次组织人员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其支付 11.5 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并开展林区养护;某企业违法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推动其完成生态修复,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这些案例生动印证了公益诉讼 “主动预防 + 协同治理” 的关键作用,为推动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守护自然保护区绝非某一主体的单打独斗,需要多方凝聚合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以公益诉讼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履职;保护区管理局作为一线 “守门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精准固定违法证据。双方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普法宣传等常态化协作机制,管理局更要完善巡护制度,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紧贴行政执法实际,针对性和实用性极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自然保护区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守护自然瑰宝离不开法治护航。此次讲座搭建起检察机关与保护区管理局的沟通桥梁,推动法治思维深度融入生态保护实践。未来,双方将持续深化协同合作,以公益诉讼为有力抓手,筑牢自然保护区的法治屏障,让 “物种天堂”“生态净土” 得以永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