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本市户籍家庭儿童。
二、申请方式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者到当地红十字会领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经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申请,市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省红十字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三、资助标准
受助人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报销以后,根据患儿手术治疗费用家庭自付额度设5档救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
2. 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5. 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四、申报资料:
1.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出生证明复印件。
3.二级以上医院近半年内彩超检查报告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