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46号提案的复函
- 文件名称: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46号提案的复函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5-043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0-29 17:56
冯尚斌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瀛湖瀛屏路改建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瀛湖生态旅游区位于我市核心位置,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具有极佳的开发前景,是我市休闲、康养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亦是汉江航运交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近年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安康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局紧扣干线路网升级、农村公路提等、水路交通建设等重点,全力支持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包括支持在瀛湖辖区实施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2条16.4公里、通村联网路4条12.5公里,支持瀛湖生态旅游区实施瀛湖流水港进出港趸船、瀛湖玉岚轮渡码头、瀛湖库区清泉村彭家梁客运停靠点等项目。同时我局积极向部省交通主管部门申报,瀛湖至金螺岛水上航线已列为部级精品旅游航线并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局还将按照“先通后畅,逐步提升”的原则,积极推动瀛湖景区主要道路S318瀛湖至洞河段公路改建项目,目前我局已支持汉滨区启动实施清凉关至流水东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规模30公里,总投资约8100万元,力争2025年三季度开工建设。瀛湖至清凉关段和紫阳许家沟至洞河段提升改造已纳入陕西省“十五五”公路建设规划普通省道改建工程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以上项目的实施,将对瀛湖旅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您提出支持瀛湖瀛屏路改建提升的建议比较中肯,该项目确有实施的必要,项目前期也完成工可编制并获得发改委批复,但由于自筹资金压力太大而未进一步推进。由于瀛屏路目前为农村公路(路线编码为CQ01610902),按照中省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项目申报也必须自下而上由县区进行申报,市级进行审核后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项目计划,农村公路建设无法由市级作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申报。为争取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我局建议一是转变思路创新建设模式,在现有“中省补助加地方自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牵头+政府配合+整合资源资产”运作模式,加强与相关国企的沟通联系,积极牵线搭桥,争取县区政府与国有企业与达成合作,利用国企融资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共同发力解决资金难题。二是我局将继续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争取,力争省厅在“十五五”期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或对陕南山区进行倾斜支持,尽量降低地方自筹比例。三是可由瀛湖生态旅游区报请市政府进行专题研究,争取市旅游、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瀛屏路项目自筹资金问题。如瀛湖生态旅游区确定进行项目申报,我局将按照农村公路每公里160万元的最高补助标准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项目建设计划,同时也请您等委员积极向上呼吁,共同争取上级对我市交通发展的倾斜扶持。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