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复函
- 文件名称: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复函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5-044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0-29 18:03
陈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危险废弃物规范管理的提案》(第3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门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中的职责
(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二)按照安康市市委办印发的《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安办字〔2019〕67)明确事项,结合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勘验工作,负责危险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管理、日常监管培训及全市危险品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船)的投放、新增、年审等行业日常监管工作。
二、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
我市境内共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家,有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99辆(其中牵引车14辆、罐挂车14辆、厢式车129辆、罐车41辆、仓栏车1辆)。其中经营一类一项、一类四项(爆炸品)运输业务的有5家,涉及运输车辆79辆;经营二类一项(易燃气体)运输业务的有3家,涉及运输车辆32辆;经营二类二项(不易燃无毒气体)运输业务的有1家,涉及运输车辆1辆;经营三类(易燃液体)运输业务的有7家,涉及运输车辆69辆;经营六类二项(医疗废物)运输业务的有1家,涉及运输车辆17辆;经营九类(杂项)运输业务的有1家,涉及运输车辆1辆。
截止目前,安康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没有开展剧毒和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运输业务;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全市尚未有批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事项,全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零家。
三、全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监管情况
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有关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或单位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勘验工作,把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关口,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管理,每年定期对有关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涉危险货物罐车必须持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合格证方可年审),督促要求危运企业按规定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禁止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有关要求,督促要求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专用车辆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并按标准要求悬挂标志。对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企业或单位,还要求配备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等;四是督促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依法依规承运危险货物,承运危险货物要要求托运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应悉知承运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对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后方可承运;五是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我市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督促要求危货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压实危运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强化车载设备的维护、使用及监控记录文书档案管理,落实专职监控人员实时监控驾驶员、押运员状态、行驶轨迹,提醒驾驶员规范驾驶、谨慎行驶,确保所属车辆运行全过程监管到位;六是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辖区内危险货物承运人按照统一格式填报电子或者纸质危险货物运单,由驾驶人随车携带,按规定保存不少于12个月。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还应当填写并随车携带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强化了对危险运输货物(废物)托运、承运、装卸、运输过程的全链条安全监管;七是常态化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抽查检查,推动健全和落实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严厉打击违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年来,我市未有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您对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意见建议,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和行业监管职责等,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学习,汲取近年来危化品运输领域省内外事故教训,找差距补短板,强化行业日常监管,主动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完善建立工作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全力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好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担负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