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 文件名称: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5-044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0-29 18:17
王超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安康市高新区到恒口示范区高速路实行包月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经我局与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白泉分公司沟通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G7011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干线,同时也是我市乃至整个陕南地区交通运输的重要“大动脉”。其中,十天高速白河至石泉段(以下简称“白泉高速”)全长208.969公里,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十天线陕西境安康至汉中段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0〕226号),实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
关于您建议的包月通行相关政策问题,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2019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明确提出:“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长期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同时,也承载着巨大的债务负担。十天高速陕西段桥梁、隧道比重达67.59%,前期建设投资高,后期养护和运营管理成本亦十分巨大。目前,收取的通行费在扣除必要的运营和养护支出后,仍难以覆盖债务利息支出,债务本金需通过“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若推行通行费包缴政策,将导致通行费收入锐减,加剧经营企业的偿债和养护压力,不利于高速公路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从公平公正角度考虑,通行费包缴政策亦存在适用范围不清、执行标准难以统一等问题,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争议。因此,当前条件下尚不具备推行包缴政策的现实基础。
为有效缓解高新区至恒口示范区通行压力,我市正积极推进G316安康建民至恒口公路项目建设,目前进展总体顺利,预计今年年内建成通车,届时将有效提升该区域通行效率,缓解出行难题。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