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的一封信
- 文件名称:
- 致全市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的一封信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5-045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0-13 19:25
尊敬的网约车、出租车司机朋友:
您好!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出租车等转移诈骗赃款、黄金等新型诈骗案件,如果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人货分离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诈骗方式:
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断翻新作案手法,以刷单解冻、投资理财、办案撤案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实物黄金、提取现金,随后又借助网约车、出租车等方式将被骗财物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并以不见面、不现身份的方式将现金、黄金取走,转移涉案资金。
相关案例:
2024年X月X日,我市居民邓某接到陌生电话称为其办理退费,后在诈骗分子的指导下,将现金用鞋盒包装后哄骗滴滴司机包裹内装有急救药物,要求司机将包裹送往西安。民警接到线索排查后立即驾车前往西康高速开展拦截,最终在安康北服务区将其拦下,被骗资金4万余元被全部追回。
案件特征:
1.人货分离,下单人只运送包裹不乘车;
2.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3.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4.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5.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电子产品”“严禁拆封”“后果自负”等字样。
如接到有以上特征的运送包裹订单, 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对违反行业规定违规运营的,交通运输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凡经提醒后,遇上述情形仍为犯罪分子转移款物的、参与“洗钱”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