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的规定,《安徽省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皖交港航〔2025〕225号)报送省政府备案(皖交政法〔2025〕237号),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交港航〔2025〕225号)
2.关于《安徽省内河航标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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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交港航〔2025 〕225号)
附件2:关于《安徽省内河航标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