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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改革发展科 0915-3223041
发布时间:2022-04-15 14:32
作者: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林业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拟订资源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新建和变更业务。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指导林业和草原产业建设及山林经济、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培育。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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