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安康市林业局组织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在2024年国家林草局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整合优化,形成了安康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相关情况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安康市林业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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