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鸟类保护筑牢汉江生态屏障的建议》(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位于秦岭—大巴山生态屏障腹地、汉江生态廊道中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涵养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核心区域。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野生鸟类保护作为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持续强化鸟类栖息地保护修复,深入推进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常态化开展排查巡查,全面清理非法猎捕工具,深挖彻查涉鸟违法案件,坚决杜绝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力守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2类19处(不含省直属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2处(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瀛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17处(含地质公园2处、森林公园10处、湿地公园5处),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重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鸟类种群数量明显提升,全市记录野生鸟类42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2种、二级保护鸟类73种,日常可监测鸟类260余种。
二、保护管理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重点区域栖息地保护。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实施了一批湿地生态恢复项目,开展安康市秦岭南麓(中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鸟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稳固区域生态系统平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涉及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及迁徙通道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审核审批手续,强化生态资源用途管控,坚决遏制非法侵占生态空间、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实现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常态化有效管护。每年对重点保护鸟类朱鹮种群及其栖息地开展系统调查,朱鹮栖息地已由宁陕县逐步扩散至石泉、汉阴、恒口等地,可监测朱鹮数量达538只。市林业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发布了《安康市野生动物名录(脊椎动物)》,收录野生脊椎动物702种。
(二)健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市林业局联合13部门建立了安康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依托联动工作机制,连续多年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25年启动鸟类保护专项打击行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深入一线督导调研,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饲养野生鸟类的通告》,市林业局发布《爱鸟护鸟倡议书》,林业、公安联合出台举报奖励制度,相关部门围绕网络筛查、常态化巡查巡护、市场监管、运输寄递管控、联合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风险区域、场所及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监测,紧盯非法猎捕、交易、运输、寄递、利用等关键环节,强化行刑衔接,从严查处涉鸟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降低生产生活对鸟类影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鸟网使用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按照《陕西省防鸟网使用技术指南》,推广友好型防鸟产品,规范农业生产领域防鸟网使用,降低或避免对野生鸟类造成伤害。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利用中省病虫害防控资金采购一批太阳能杀虫灯、黄蓝板、诱捕器、各类诱芯、迷向袋等害虫诱杀设备,同时采购苏云金杆菌、苦参碱、氨基寡糖素等高效低风险农药,分配各县区实施绿色防控示范工作,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6%,有效减少了农药使用对野生鸟类的生态危害。
(四)提升科学保护与救助能力。全市共设立5个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公布了救助地址和救助电话。各收容救护站点按照制度规定科学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收治、隔离、诊疗、饲养、野化放归等救护工作。2026年一季度全市收容救护野生动物31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只、省重点保护动物12只、三有保护动物8只。
(五)营造全民爱鸟护鸟氛围。市委政法委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安康建设和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各级媒体平台推送播放一批爱鸟护鸟宣传作品,市林业局精心策划“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举办鸟类科普摄影展览,通过科普讲座、图文展览、知识竞赛、观鸟体验等多元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及爱鸟护鸟知识。依托基层护林员队伍,走村入户、召开院坝会、张贴海报、上门宣讲,利用村组“大喇叭”播放宣传音频,有效提升了群众保护意识,形成了爱鸟护鸟社会共识。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鸟类保护、筑牢汉江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聚焦野生鸟类全方位保护,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我市鸟类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栖息地保护修复。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二是全面提升科学保护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野生鸟类监测调查,提升收容救护站点建设水平,提高人员业务技能,为鸟类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管控。围绕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地、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通道、花鸟农贸市场、餐饮门店、五金店等关键区域和场所,开展常态化巡护排查,及时收缴非法猎捕工具,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四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紧盯非法猎捕、贩卖交易、运输寄递、食用利用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创新全民参与保护机制。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科普体验、校园宣讲等系列活动,普及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参与度。六是积极沟通协调。关于“规范城市景观灯光、高层建筑玻璃等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减少鸟类误撞、误伤”建议,住建部门反馈,目前省、市尚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及实施标准。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接住建部门,跟进政策动态,待条件成熟后协同推进相关防护措施落地见效。
再次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全市林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安康林业高质量发展。
安康市林业局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谭芳 电话:0915—321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