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遴选安康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市级普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5 07:50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安康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市级普查项目开展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

安康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市级普查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市级普查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对全市10%的古树名木(约300株散生古树、10处古树群共约1500株古树,具体以县级普查结果为准)开展现场调查复核,完成10个县(市、区)普查资料的审核与汇总工作;

(三)预算金额:20万元。

三、代理费用

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遴选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且已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三)具备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经验;

(四)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五、报名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材料;

(四)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近两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六)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七)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针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遴选原则

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业绩、业界口碑、代理经验等情况确定代理机构。

七、报名地点、时间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即2026年7月15日8:00至2026年7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安康市林业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915室),联系电话:0915-3222452。



安康市林业局

2026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