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贤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安康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结合林业部门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林下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市林业局统筹生态保护与林业富民目标,立足资源禀赋,紧扣“一业增效,多业协同”产业发展思路,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开发林地空间,因地制宜培育林药、林芋、林菌、林菜、林蜂、林畜、林禽、林特等林下种养殖产业,着力构建“林上采、林下种、林中养、林缘游”立体复合经营体系。全市林下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左右,林下养殖稳定在2000万头(只、羽、箱)左右,累计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5个,宁陕县、岚皋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安康林下经济发展经验入选陕西省林下经济典型案例,宁陕县林麝养殖入选国家林草局《林业资源综合利用典型案例》,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林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林产品加工能力不断提升,有力促进安康的山林经济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产业发展优势,广大经营主体、林农在林下经济建设中不断获益,已成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重要路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突破。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实施林下种养业扩面增量工程、林特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工程等内容纳入安康市“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进一步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引领林下经济发展,加大市级规划与省级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更多的项目挤入省级规划盘子。针对建议提出的体系建设,我局已牵头拟定了《安康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明晰各县(市、区)林业首位产业、特色产业,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细化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等,按年度分解林下种植、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精深加工企业培育等目标任务,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予以印发实施,市林业局将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方案落实落地。
(二)加强品牌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指导经营主体加强产品研发,做优做强拳头产品,积极申报“两品一标”、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支持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培育打造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在省级龙头企业创建、市级林业产业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将品牌建设作为必要条件进行把关。二是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深度依托全市“秦巴优品·硒有安康”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借助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等平台,市县两级每年分别牵头开展参会参展、宣传推介及招商引资活动不低于2次,持续提升安康林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与产业合作空间,吸引优质资本落地安康,同时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推荐报送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宣传展示我市林业产业建设成效,推广生态富民发展经验。三是加快生态价值转化,持续推动“国有林场管护站+生态旅游服务驿站点”的森林康旅新路径,加快5个驿站运营投产,启动4个驿站建设。整合优化10条精品森林生态旅游线路,组织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策划形式多样的森林旅游主题活动。推动平利、宁陕两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步布局一批林下经济等优势产业。紧密跟踪已申报的25万亩林业碳汇项目挂网公示后的审定工作进度,为项目尽快进入交易打好基础。
(三)强化项目扶持,壮大经营主体规模。一是集中各类林业项目与资金资源,优先支持重点县、重点产业和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提前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省级林下经济相关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市级林业产业补助项目申报。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持续抓好已批复省、市产业补助项目实施监管,重点扶持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精深加工、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壮大经营主体规模,提升林产品加工能力,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在抓好基地建设等产业前端的同时,加强与市科技、工信、财政、农业农村、文旅广电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统筹政策、资金、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支持创新开发多样化林下经济保险产品,推动林下经济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预制菜等产业融合发展,辐射带动第二、三产业提质增速,构建全链条产业发展格局。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安康林下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做到科学决策、务实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安康市林业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