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安康农村乱埋乱葬规范殡葬秩序的建议》(第2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划定禁葬区”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市林业局严格划定禁葬区域,农村公益性公墓禁止使用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Ⅰ级保护林地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林地。对符合用地要求的公益性公墓,我局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涉林手续。
二、关于“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
我局持续有效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草湿资源行为,主动靠前服务,精准指导符合规定的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选址,提前对接用地需求,跟踪推进项目报批服务,加强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保障项目合法合规落地,从源头解决农村乱埋乱葬问题,以高效能林草要素保障助力全市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关于“强化联合执法监管”问题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作,深化联合执法,全力做好涉林殡葬设施监管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安康市深化违规坟墓排查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违规坟墓整治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全市违规坟墓和殡葬设施涉林违法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实行销号制管理。同时,市林业局结合工作职能,常态化排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殡葬设施合法合规使用林草地,切实维护全市林草资源安全。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职能,高效做好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涉林要素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查处涉林违法行为,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全力保障殡葬设施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推动全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林业局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金舟 电话:0915-321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