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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20时33分作者:来源:


关于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安排,在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安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915—3218520;邮箱:akshfp@126.com

通信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协调促进和社会事业科

邮政编码:725000


附件:

1.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中共安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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