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明确发展重点
(一)优化布局,完善配套。围绕成都工业港、新经济产业园等园区的配套需求,明确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战略。建议持续深化“郫县豆瓣”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推动“蜀绣”产业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方向;依托“天府水源地”资源优势发展高端饮用水及健康饮料。建议利用都市工业载体与高校创新设计资源,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建议布局发展新型显示关键材料、电磁空间安全产业相关配套环节及泛半导体服务等产业,构建完整产业链。
(二)探索创新,优化业态。建议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新业态,加快建设“田园科创”空间聚落,沿桤木河布局新经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科创总部。建议发挥林盘资源等产业基础优势,超前布局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生物环保等生物经济。建议借助打造清水河高新技术产业带契机,依托成都智算中心算力资源外溢效应,引入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科幻等领域的科技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三)门槛准入,强化服务。建议加强园外工业项目投入产出管理。对未达标企业,启动项目退出机制、签订补充协议或纳入失信名单等处置方式,并根据企业违约程度,制定梯度化、差别化的处罚标准实施特殊情况豁免政策,对经济周期或不可抗事件等因素造成不达标,免予处罚。对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或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企业,评估可适当放宽。建议加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以及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禁止类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唐昌、安德、三道堰等街镇,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犀浦、安靖等街镇,禁止在环城生态区内新建工业项目。建议提升园外产业配套能力。深入分析电磁空间安全、新型显示、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链、重点产品链、链主企业供应链,精准识别产业链薄弱缺失环节,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明确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引进一批补链强链重点企业,加快推动一批占地面积小、暂不满足入园标准但成长性较好的优质项目在园区外落地。引导链主企业向承载力强、基础好的乡镇配置产业链和剥离生产性服务业,在园区外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试等项目。建议实施招优引强专项行动机制。梳理中电科29所、京东方等链主企业配套需求,积极引进光学薄膜、射频微波组/器件等一批关键材料、关键设备配套企业。明确镇(街)招商引资主要责任,建立并完善镇域之间招商引资信息共享、招商项目流转机制,鼓励借助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市场力量延伸招商触角、开拓招商渠道。建议加强完善园外企业的配套服务。鼓励园外企业围绕链主企业配套需求,提升技术工艺、拓展产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增强配套能力,优先将为链主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优先将园区外入库企业纳入管理,支持同等享受园区内企业扶持政策,在产品技术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绿色化生产、质量标准品牌提升、市场开拓和合规化建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鼓励链主企业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跨行业对接会,发布链主企业需求清单、中小企业产品/技术供给清单,实现就近就地协作配套,推动更多园外企业进入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供需对接平台。
二、绘好用地规划蓝图,保障发展后劲
(一)擘画好发展蓝图。以“总量约束、全区平衡”原则,将工业区块线正式划定成果纳入郫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议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土地权属为工业的用地、有条件调整的工业用地划入工业红线区,原则上不调整为非工业用地。建议适宜保留工业性质或布局工业项目。建议用地规模50亩以上且有条件开发的成块工业用地、“规上”工业企业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镇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新增工业用地、街道有意愿保留或新增工业用地划入工业蓝线区,支持企业提能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二)使用好存量增量。对园区外工业用地,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策略。建议对2005年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现状为工业用地的区块,按照规模适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原则,对具备转型升级进行整治。建议结合镇(街)意愿及工业发展需求,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部分非工业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建议建立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对园外工业用地的权属变动、合约变动、企业变动及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进度等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对不符合要求历史违法用地和低效工业用地,引导清理腾退,复耕复垦。
(三)探索好机制创新。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持证准用”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土地置换机制,推动不同性质、不同所有权土地相对集聚,创新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制度。建议推动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台补办用地手续实施细则,适当放宽集体土地入市标准,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允许“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间的空间置换”“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间的转移登记置换”,建立区级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设立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池”。建议探索应用混合开发制度,实行产业+社区、国有+集体、出让+出租的土地复合利用模式,探索产权转移归并,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到一个主体名下,由同一个主体统筹开发利用。建议探索利益平衡的多元化改造模式,建立政府主导规划、企业主导改造、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改造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低效用地改造的积极性。鼓励探索企业自主改造、企业长租自管、政府挂账收储、政府统租统管模式等多种模式。建议优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根据土地区位或等级调整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比例,完善集体内部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机制,更好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