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时间:2025-08-13 17:46作者:骆靓 周清华来源:法治与社会 |
2015年,地方立法权的“钥匙”交到安康手中。十年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锚定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先后制定出台18部地方性法规,在秦巴腹地这片热土上,以法规条文为笔、以实践探索为墨,勾勒出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图景,为推动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生态立法:为秦巴山水系上“法治安全带”
绿色、生态是安康最大的资源和资本,是全市人民最大最长远的利益。2016年首次征集立法规划意见,优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形成共识。
《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是安康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开创了安康市地方立法的先河。至此,安康市的立法工作,从最初的“新手上路”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地处汉江上游的安康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以良法善治保障汉江水质安全,是安康人民确保一泓清水北上的神圣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2023年3月,《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为打赢这场水质保卫战筑牢了法律基石。条例落地即见效,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迅速铺开,仅在两个月内,汉滨区中心城区就成功劝离江边洗衣等可能影响水质的行为557起。
在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为这片生物基因库竖起了“禁入牌”。《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则化身尽职的“河道管家”,规范着采砂、排污等行为,让每条支流都成为汉江的“清洁毛细血管”。而《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施行,更将生态保护从单点管控升级为系统治理,推动产业转型、能源结构调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安康有了具体的制度载体。
文旅立法:让特色资源在保护中“活”起来
“硒”望无限的土壤、汉调二黄的古韵、陕南民歌的悠扬、红色遗址的厚重……安康的文旅资源,是散落在秦巴山水间的活化石。如何让它们从养在深闺的状态中走出来,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合理利用,达成守护与开发的平衡?立法,给出了实在的解决方案。
在安康流传广泛的汉调二黄,距今已有400余年历史,不少人大代表呼吁通过立法方式对汉调二黄艺术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于2024年6月颁布施行。“汉调二黄保护传承立法了,意味着今后汉剧的传承发展有了法律依据,我是发自内心的高兴。”84岁高龄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王发芸激动地说,条例的出台让她看到了汉剧传承的曙光。
陕南民歌是陕南及其周边地区人民抒发情感、愉悦精神的重要载体,擦亮陕南民歌这个精神名片,对提升陕南三市美誉度,促进三秦大地文化事业均衡发展具有巨大作用。陕西首次进行文化领域协同立法,2025年3月,安康、汉中、商洛三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同步施行,从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进行了全面规范,这也是全国首次针对民歌开展的地方立法,并成功获评2024年度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
全国首部生态旅游专项法规《安康市生态旅游促进条例》的诞生,为安康文旅产业按下“加速键”。《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规范了富硒农产品标准,带动富硒产业年综合产值突破760亿元。《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影视、文创等产业融合发展,让红色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致力于解决安康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管理的突出问题,挖掘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治理:用法治标尺校准城市“文明刻度”
养犬牵绳、牌匾规范、斑马线前礼让……这些细微处的变化,藏着安康社会治理的法治密码。十年间,立法从约束到引导,让城市运行更有序、市民生活更舒心。
《安康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为安康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积极而深刻的变化。条例通过法治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促使各相关主体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权威性,为安康市打造更加整洁、美观、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恰似一场润物细无声的文明启蒙。它将那些社会广泛认同、实践相对成熟、操作切实可行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的法律规范,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的关键抓手。如今,街头巷尾的烟头悄然减少,公交车上的让座愈发普遍,这些细微变化的背后,正是条例滋养下文明自觉的生动体现。
从养犬管理到居家养老服务,从交通秩序到社区和谐稳定,立法让城市治理有了“硬杠杠”,更有了“暖温度”。
民生立法:让法治阳光照进群众“柴米油盐”
法治的温度藏在解决民生痛点的细节中。十年间,安康立法始终盯着群众的“急难愁盼”,聚焦“小切口”立法,制定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既抓准了地方发展“痛点”,也紧扣群众所需。
《安康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直面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中实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法的形式确立党建引领、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社区治理的管理架构,体现了安康市情特色和责任担当。今年6月,安康荣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限制业主购水、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和服务问题拒不整改等违规行为,汉滨区依据该条例规定,责令开发建设单位对康城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将荣投物业依法依规清理出康城雅园小区。
《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分别对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坚决制止浪费行为。如今,在安康大街小巷的餐馆里,服务员主动提醒“够吃了,不够再点”已成常态,餐饮浪费现象较办法实施前明显减少。
《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已审批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从孩子的劳动课到餐桌的“光盘行动”,从物业的服务标准到社区的养老设施,立法像一双“温暖的手”,托举起群众的幸福感。
机制创新:让每部法规都带着“民意温度”
高质量立法,既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十年间,安康探索出“三位一体”立法协作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后评估等“组合拳”,让每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保护生态环境做得好就应该给予奖励,破坏环境的必须受到惩罚!没想到我们村上提的这条建议真的被写进条例了!”作为汉阴县蒲溪镇盘龙村立法信息采集点的群众代表,刘忠秀指着《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兴奋地说道。安康市全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精心设立了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之间搭建起一座“连心桥”,让立法工作更贴近实际、凝聚民智、惠及民生。
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方面,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了人大与政府之间、人大内部各机构之间、市人大与各县人大之间密切合作的“三位一体”立法协作机制,让法规从起草到出台,效率提升近一倍。开展立法后评估,是安康市提升立法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2022年5月,对《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后评估发现“禁放区划定过宽”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提醒有关部门纠正,推动条例施行回归到“分区域、分时段管控”的立法原意上来,既减少了污染,又兼顾了民俗需求。
十年立法路,是安康从“制度探索者”到“治理示范者”的成长史。未来,随着秦巴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立法的推进,这部“法治图景”将继续铺展,在秦巴山下、汉江之畔,法治护航的幸福安康,正从蓝图走向现实。(骆靓 周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