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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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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安康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建议
名称 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安康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建议
编号 36 领衔代表 方贤超 办理部门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林业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方贤超 签发日期 2026-02-27 发布日期 2026-06-25 类别 A
正文

安康市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高、生态资源丰富,发展林下经济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生态惠民的重要路径。目前,我市林下经济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县区(如石泉、岚皋、镇坪)已探索出林药、林菌、林蜂等相对成功的模式,带动农户增收(如竹园村户均增收2000-3500元),但整体上仍存在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短、科技支撑不足、品牌影响力弱、市场体系不健全、部分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滞后等问题,制约了生态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的充分转化。

在政策依据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省市“十五五”规划也对发展林下经济作出明确部署。在事实依据方面,据调研,我市现有可利用林下空间广阔但开发利用不均衡,产品多以原料出售、深加工不足、附加值低,科技支撑虽有个别案例(如宁陕天麻技术改良、镇坪与高校合作)但未形成体系,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保障机制也不完善。

建议:

1、强化规划引领与产业体系建设。由市林业局牵头,加快制定出台《安康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和主导产业目录。整合农业、科技、乡村振兴等领域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合力。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林下经济开发,规划建设区域性林产品加工园区,鼓励发展精深加工,推动林下经济与预制菜、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

2、加强品牌建设与产业融合。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林业局,制定林下产品地方标准,整合区域资源,打造“安康林珍”或“秦巴林萃”等公共品牌。挖掘森林康养、生态研学价值,打造一批“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示范点,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3、强化资金保障与基础设施配套。由市财政局统筹,设立林下经济关键技术研发专项基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良种选育、病害防治、精深加工等攻关。在项目安排上向林下经济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倾斜,优先改善道路、灌溉、电力等基础设施。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林下作物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产品,市财政给予保费补贴,降低经营主体风险。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林业局

签发人:杨凯
安林函〔2026〕74号
安康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方贤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安康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结合林业部门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林下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市林业局统筹生态保护与林业富民目标,立足资源禀赋,紧扣“一业增效,多业协同”产业发展思路,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开发林地空间,因地制宜培育林药、林芋、林菌、林菜、林蜂、林畜、林禽、林特等林下种养殖产业,着力构建“林上采、林下种、林中养、林缘游”立体复合经营体系。全市林下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左右,林下养殖稳定在2000万头(只、羽、箱)左右,累计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5个,宁陕县、岚皋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安康林下经济发展经验入选陕西省林下经济典型案例,宁陕县林麝养殖入选国家林草局《林业资源综合利用典型案例》,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林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林产品加工能力不断提升,有力促进安康的山林经济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产业发展优势,广大经营主体、林农在林下经济建设中不断获益,已成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重要路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突破。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实施林下种养业扩面增量工程、林特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工程等内容纳入安康市“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进一步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引领林下经济发展,加大市级规划与省级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更多的项目挤入省级规划盘子。针对建议提出的体系建设,我局已牵头拟定了《安康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明晰各县(市、区)林业首位产业、特色产业,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细化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等,按年度分解林下种植、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精深加工企业培育等目标任务,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予以印发实施,市林业局将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方案落实落地。

(二)加强品牌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指导经营主体加强产品研发,做优做强拳头产品,积极申报“两品一标”、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支持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培育打造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在省级龙头企业创建、市级林业产业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将品牌建设作为必要条件进行把关。二是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深度依托全市“秦巴优品·硒有安康”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借助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等平台,市县两级每年分别牵头开展参会参展、宣传推介及招商引资活动不低于2次,持续提升安康林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与产业合作空间,吸引优质资本落地安康,同时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推荐报送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宣传展示我市林业产业建设成效,推广生态富民发展经验。三是加快生态价值转化,持续推动“国有林场管护站+生态旅游服务驿站点”的森林康旅新路径,加快5个驿站运营投产,启动4个驿站建设。整合优化10条精品森林生态旅游线路,组织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策划形式多样的森林旅游主题活动。推动平利、宁陕两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步布局一批林下经济等优势产业。紧密跟踪已申报的25万亩林业碳汇项目挂网公示后的审定工作进度,为项目尽快进入交易打好基础。

(三)强化项目扶持,壮大经营主体规模。一是集中各类林业项目与资金资源,优先支持重点县、重点产业和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提前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省级林下经济相关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市级林业产业补助项目申报。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持续抓好已批复省、市产业补助项目实施监管,重点扶持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精深加工、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壮大经营主体规模,提升林产品加工能力,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在抓好基地建设等产业前端的同时,加强与市科技、工信、财政、农业农村、文旅广电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统筹政策、资金、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支持创新开发多样化林下经济保险产品,推动林下经济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预制菜等产业融合发展,辐射带动第二、三产业提质增速,构建全链条产业发展格局。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安康林下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做到科学决策、务实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安康市林业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刘雯         电话:138****6136)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6〕12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6号 建议的答复函

方贤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安康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您提出的“由市财政局统筹,设立林下经济关键技术研发专项基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良种选育、病害防治、精深加工等攻关”的建议: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2023年在市财政局的注资支持下,组建设立了安康市政府投资基金,基金按照母子基金的运行方式,即由母基金吸纳、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发起成立子基金,参与市场主体发展。截至2025年底,市级财政累计向市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注资2.07亿元,母基金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了3支子基金(安康金资产业基金、陕西安康文旅产业投资子基金和安康市秦巴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子基金)。其中,安康市秦巴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子基金主要投资药品研发制造、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医药经营等领域。与此同时,经基金管委会(市政府)审定同意,拟新组建安康开源重点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这标志着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已搭建起覆盖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基金布局框架。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支持包括林下经济在内的各类重点产业发展,市财政局将积极协助推荐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类项目纳入基金项目库。

2.关于您提出的“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林下作物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产品,市财政给予保费补贴,降低经营主体风险”的建议:

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切实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牵头主责,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保险机构立足我市林下作物发展和风险保障需求实际,聚焦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克服财力困难,在市级财政的补贴支持下,先后创新实施了政策性魔芋收入保险和政策性中药材收入保险,保险责任覆盖了自然灾害、野生动物损毁、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2020至2025年,各级财政累计补贴超3000万元支持全市实施政策性魔芋收入保险超80万亩,其中市级财政累计补贴超600万元,累计撬动风险保障资金超16亿元,累计赔付超4000万元。2026年在全省范围率先创新实施政策性中药材收入保险,各级财政预计补贴超230万元支持开展超5万亩的中药材收入保险,其中市级财政预计补贴超40万元,预计撬动风险保障金超1亿元。在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引导下,安康林下作物的风险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风险得到有效降低。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农业农村、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督指导力度,做到保险承保理赔“双精准”,切实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农助农作用,切实保障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