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的建议》(第96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民生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的建议立足工程建设领域痛点难点,紧扣施工企业纾困、民生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项目招标等四大核心,贴合我市财政资金管理、清偿拖欠企业账款、政府采购等工作实际,针对性、实操性极强,对我市压实账款清偿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兜牢民生底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充分体现了您对政策的深刻理解、对企业的深切关怀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和借鉴,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民生工程欠款台账体系建议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尤其是民生工程欠款,将解决政府拖欠企业欠款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政府成立了安康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市财政局作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以及资金的争取。在2023年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中,市财政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进行了全面摸排,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确定拖欠主体为偿还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提出了从盘活资产资源、梳理历年结转结余、统筹各项收入、整合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等方面落实清偿资金,同时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省财政厅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最终通过财政资金和拖欠主体自筹资金组合的方式,全面完成了清欠任务。2025年清欠摸底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包括民生工程项目欠款开展全面摸排,通过深入核查项目合同、审计报告、付款记录等资料,按照项目类别、欠款时间、金额、主体等要素,建立了详细的欠款台账,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了每笔欠款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确保欠款底数清晰,同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工信厅清欠企业账款系统、实行销号管理。
二、关于加大财政统筹与专项清偿力度建议
市财政局始终将民生工程欠款清偿、农民工工资资金保障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结合财政实际状况,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同时主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还款资金。近两年我局抢抓上级专项债券政策导向,按照专项债券支持的范围,从有限的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中统筹10%用于台账内行政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类欠款,保障全市能够按时完成清偿任务。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发改等部门严格项目审批,确保资金落实后再启动项目建设,在项目合同签订中,明确细化付款条款,在项目资金使用环节,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已开工项目,要加强协调调度,保障资金及时到位,避免“钱等项目”;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要及时调整资金用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关于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建议
一是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陆续出台了《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一方面,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落实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获得便捷融资,切实缓解资金周转压力。2021年依托安康市级电子卖场建成了特色专区、带量采购专区、名优特产专区,拓宽本地企业销售渠道,丰富了电子卖场服务地方便捷采购功能,打通了本地企业和采购单位之间的购销渠道;二是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4〕10号),我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修复工作,对因失信行为受到惩戒的企业,凡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符合修复条件的,可依申请开展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塑自身信用,恢复正常经营资格,更好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在政府采购项目手续办理方面,目前,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统一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运行,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均可通过线上渠道完成项目参与和手续办理。全流程电子化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提升了采购效率,有效减少了因流程繁琐造成的工程款支付滞后问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以您的提案建议为指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贡献财政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