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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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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的建议
名称 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的建议
编号 96 领衔代表 陈世涛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康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陈世涛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6-16 类别 B
正文

为切实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民生工程能够长期惠及民众,建议:

1、建立民生工程欠款台账体系。全面排查历年拖欠的工程款,明确清偿责任主体、具体金额及时间期限,实行销号管理。

2、加大财政统筹与专项清偿力度。将欠款清偿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合规融资等多元渠道筹集资金,优先用于清偿民生项目欠款。

3、支持企业纾困解难。针对因欠款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在招投标、融资、信用修复、手续办理等领域开辟绿色通道,并给予政策倾斜。

4、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财政资金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设置支付担保条款,实行见索即付机制,切实压实建设单位的支付责任。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王珣
安发改财信函〔2026〕7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世涛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的建议》(第9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能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委职责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是深化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助力企业重塑信用。我委认真落实中、省信用修复工作安排部署,依托“信用安康”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南,明确各类信用修复业务事项、办理流程及申报要件,方便企业查询办事。持续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扎实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确保失信主体知晓修复权利。压实“谁认定、谁修复”主体责任,积极指导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应修尽修”。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处理流程,依法保障信用主体申诉权利。2026年以来,我委已累计办理经营主体信用修复50件次,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修复重塑”的良好信用环境。

       二是强化融资信用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自2024年11月,我委与安康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建立市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以来,积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金融机构政银协同、精准发力,推动机制高效运转。通过摸排各类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动态形成“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搭建银企精准对接桥梁。截至2026年5月末,全市累计走访经营主体31.64万户次,纳入申报清单6.71万户次、推荐清单6.61万户次,累计授信398.52亿元、发放贷款366.36亿元。同时,积极推动线上融资服务,依托“秦信融”平台安康旗舰店,引导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入驻,鼓励银行创新开发纯信用、低利率特色产品,实现融资需求线上对接、快速响应。目前平台入驻金融机构41家,发布金融产品37款,累计撮合融资27.04亿元。

       三是优化招投标和审批服务,开辟政策绿色通道。在招投标规则清理领域,我委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对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修订、废止。在招标代理管理和完善投诉反馈机制、推行暗标评审、深化平台整合共享、规范保证金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生态产品交易规则等方面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得到省发展改革委的充分肯定。同时,积极推行招投标领域信用激励,聚焦公共资源交易,强化信用数据运用,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制度。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替代传统现金担保模式,有效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形成“信用即资产”的良性循环。

       感谢您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密围绕上级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政策协同,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融资与信用环境,助力我市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财信科   罗尚宇   3*****9   138****8983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6〕17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6号 建议的答复函

陈世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的建议》(第96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民生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的建议立足工程建设领域痛点难点,紧扣施工企业纾困、民生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项目招标等四大核心,贴合我市财政资金管理、清偿拖欠企业账款、政府采购等工作实际,针对性、实操性极强,对我市压实账款清偿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兜牢民生底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充分体现了您对政策的深刻理解、对企业的深切关怀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和借鉴,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民生工程欠款台账体系建议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尤其是民生工程欠款,将解决政府拖欠企业欠款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政府成立了安康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市财政局作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以及资金的争取。在2023年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中,市财政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进行了全面摸排,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确定拖欠主体为偿还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提出了从盘活资产资源、梳理历年结转结余、统筹各项收入、整合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等方面落实清偿资金,同时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省财政厅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最终通过财政资金和拖欠主体自筹资金组合的方式,全面完成了清欠任务。2025年清欠摸底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包括民生工程项目欠款开展全面摸排,通过深入核查项目合同、审计报告、付款记录等资料,按照项目类别、欠款时间、金额、主体等要素,建立了详细的欠款台账,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了每笔欠款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确保欠款底数清晰,同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工信厅清欠企业账款系统、实行销号管理。

二、关于加大财政统筹与专项清偿力度建议

市财政局始终将民生工程欠款清偿、农民工工资资金保障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结合财政实际状况,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同时主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还款资金。近两年我局抢抓上级专项债券政策导向,按照专项债券支持的范围,从有限的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中统筹10%用于台账内行政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类欠款,保障全市能够按时完成清偿任务。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发改等部门严格项目审批,确保资金落实后再启动项目建设,在项目合同签订中,明确细化付款条款,在项目资金使用环节,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已开工项目,要加强协调调度,保障资金及时到位,避免“钱等项目”;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要及时调整资金用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关于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建议

一是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陆续出台了《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一方面,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落实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获得便捷融资,切实缓解资金周转压力。2021年依托安康市级电子卖场建成了特色专区、带量采购专区、名优特产专区,拓宽本地企业销售渠道,丰富了电子卖场服务地方便捷采购功能,打通了本地企业和采购单位之间的购销渠道;二是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4〕10号),我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修复工作,对因失信行为受到惩戒的企业,凡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符合修复条件的,可依申请开展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塑自身信用,恢复正常经营资格,更好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在政府采购项目手续办理方面,目前,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统一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运行,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均可通过线上渠道完成项目参与和手续办理。全流程电子化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提升了采购效率,有效减少了因流程繁琐造成的工程款支付滞后问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以您的提案建议为指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贡献财政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签发人:张志群
安工信函〔2026〕22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96号建议的答复函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