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关于中心城区居民宅基地建房的建议 | ||||||
| 编号 | 173 | 领衔代表 | 马英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 签发人 | 马英 | 签发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类别 | B |
| 正文 |
汉滨区老城街道地处中心城区核心地段,人口高度密集、背街小巷错综复杂、老旧危房存量较大、建筑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经实地走访、全面摸排,老城区大部分房屋建造于1983年洪水过后,目前至少有300余户房屋因年代久远、建设质量标准低等问题导致严重安全隐患,亟需解决安全住房问题。但目前中心城区建房政策与群众需求不能统一,但基层社区又无力破解此项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心城区严管区建房“等面积恢复”政策,与家庭人口结构、居住功能升级、建筑安全标准和城市居民对品质生活的实际需求不相符。严管区缺乏统一的建房空间规划、建筑风貌管控、建设技术标准,镇办街道在日常监管中无据可依、无标可循,极易破坏老城风貌,引发无序建设、私自改建、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建议: 一是破除“等面积恢复”限制,统一规划与刚性标准管控。由市自然资源部门部门牵头,立足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行动和民生安全底线,调整优化“等面积恢复”不合理约束,结合家庭人口、安全规范、功能需求、抗震消防等刚性要求,科学核定建房面积、层数、间距及配套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居住安全与合理需求。同步出台严管区住房建设统一规划导则、质量规范、风貌管控要求,明确用地、选址、建设、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条款,确保建设行为有规可依、有标可循、有章必守。依法授权镇办街道履行全流程审批和监管职责,强化规划执行、用地审查、过程巡查、风貌管控,坚决杜绝违规乱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民群众宜居品质。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压缩审批时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导向,对城市居民私人建房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重塑,精简冗余环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在法定权限内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效率,确保群众合理建房诉求快速受理、快速审核、快速办结,以高效政务服务化解矛盾、回应期盼、守住稳定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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