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 | ||||||
| 编号 | 197 | 领衔代表 | 杨平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状态 | 评价通过 |
| 签发人 | 杨平 | 签发日期 | 2026-03-01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类别 | B |
| 正文 |
物业管理服务直接关系群众“住有所居”的幸福感与安全感。优质的物业服务能够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社区治理效能。近年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区组织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倾注了大量精力,管理服务水平有了一定进步。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物业企业与业主纠纷时有发生,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先进典型示范效应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建议: 1.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是连接业主与物业企业的桥梁和纽带。目前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业主委员会难成立、部分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不足、发挥作用不够。建议:一是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完善选举程序,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具有代表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建立业主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公开物业管理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监督。二是加强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知识、沟通协调技巧等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机制,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支持,帮助业主委员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推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协同合作,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协商解决服务中的突出问题。鼓励业主委员会参与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物业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物业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大力提升物业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物业企业是物业管理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当前,部分物业企业存在服务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足、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等问题。建议:一是完善物业企业监管体系,制定并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招投标、政策扶持等挂钩,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二是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鼓励物业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支持物业企业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如建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报修、缴费、投诉等线上办理,提升服务便捷性。三是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与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公开评估结果,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评价。对服务质量优良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如授予“物业服务标杆企业”称号,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服务质量差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3.培育推广物业管理服务先进典型。典型引路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通过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可以激发物业企业和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建议:一是选树物业服务标杆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居民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项目,作为标杆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二是开展“走进企业学标杆”活动,组织物业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定期参观学习标杆项目,通过实地观摩、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了解先进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法。鼓励企业之间开展对标竞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宣传优秀物业企业和最美物业人,通过媒体宣传、表彰奖励等方式,广泛宣传在物业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同时,加大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和参与能力,推动形成和谐的物业管理服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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