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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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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中小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助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中小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助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编号 174 领衔代表 刘小兰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评价通过
签发人 刘小兰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6-29 类别 B
正文

近年来,我市中小型乡镇集镇作为连接县城与乡村的重要枢纽,在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全市范围内多数中小型乡镇集镇普遍存在功能配套不完善、老街保护开发滞后、基础设施布局不均衡等问题。集镇内停车场缺位、休闲广场稀缺,车辆乱停乱放、群众休闲空间不足等现象突出;老街建筑老化、业态萎缩、历史文脉流失,闲置浪费与保护不力并存,历史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

与农村地区有巩固衔接资金、乡村振兴专项投入,县城有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政策资金支持相比,中小型乡镇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尚缺乏市级层面系统规划和专项政策资金渠道,已成为全市城乡融合发展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突出短板。这一问题在我市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亟需从市级层面统筹谋划、精准施策。

建议:

1.市级统筹规划,补齐政策短板。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等部门牵头,指导各县区编制中小型乡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集镇停车场、休闲广场等功能配套及老街历史风貌修复、文脉挖掘纳入规划重点,统筹兼顾区位优势、人口规模、产业基础,推动全市中小型乡镇集镇基础设施规范化发展。

2.设立专项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参照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专项模式,设立市级中小型乡镇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专项资金,或通过统筹整合相关领域资金,重点向此类项目倾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集镇配套及老街保护项目纳入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实行优先审批、优先推进,加快补齐短板,切实增强集镇承载能力和群众获得感。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王珣
安发改规划函〔2026〕40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小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助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74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全市集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集镇功能配套不完善、老街保护开发滞后、基础设施布局不均衡等问题,切中了我市城乡融合发展的不足和短板,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集镇建设和城市发展,围绕规划引领、以工代赈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规划统筹。我市已将集镇建设纳入全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布局,明确了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注重文化保护《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1月正式实施,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历史风貌、空间尺度等保护对象,为老街历史风貌修复和文脉挖掘提供了法规依据。汉阴县漩涡镇、石泉县城关镇等历史文化名镇开展了保护规划编制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石泉县申报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通过省住建厅、省文物局专家评审。是加大资金投入。近三年来,全市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7.65亿元,资金总量逐年增长,有力支持了农村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综合赈济模式,广泛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群体参与项目建设,累计开展技能培训1.5万余人次,设置公益性岗位242个,带动就业1.8万余人次,发放劳务报酬2.4亿元,实现了基础设施改善与群众增收双赢。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综合统筹。协同推进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指导各县区根据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将集镇停车场、休闲广场等功能配套,以及老街历史风貌修复、文脉挖掘纳入规划建设重点,统筹兼顾区位优势、人口规模、产业基础,推动全市中小型集镇规范化发展。二是强化文脉挖掘。配合文旅部门,以贯彻实施《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为契机,在专项规划编制中统筹做好老街历史风貌修复和文脉挖掘工作,推动历史资源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拓宽资金渠道。继续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对集镇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争取工作。积极对接省级部门,力争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集镇配套及老街保护项目纳入中省项目库。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提升,重点完善安置区的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下功夫解决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感谢您对全市中小型乡镇集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胡鹏  电话:137****1234)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6〕51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4号 建议的答复函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4号

建议的答复函

  

刘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小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助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集镇是串联城乡、服务基层、集聚人气的重要枢纽,完善集镇基础设施配套、盘活老街资源、提升集镇综合承载能力,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您提出的设立专项保障、强化项目扶持等建议,贴合我市乡镇发展实际、针对性强,对补齐集镇建设短板、助推乡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但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自主财力十分有限,近年来全市财政收支刚性约束持续凸显,“三保”支出、民生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占比居高不下,财政统筹调控空间持续收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受本级财力条件限制,现阶段我市暂不具备单独设立市级中小型乡镇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专项资金的条件。

尽管本级财力较为紧张,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民生导向、实效导向,积极履职尽责,全力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持续加大对中小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力度。2024-2025年,全市累计争取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1.27亿元,有力支撑了各乡镇集镇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根据2026年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政策,该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建制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向重点支持镇区及村内道路建设、排水设施建设、管网(沟)配套建设等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建制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方向重点支持建制镇镇区(不含城关镇)年度新增基础设施项目,具体涵盖市政路网体系建设、综合管线建设、停车设施建设、镇容镇貌改造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建设以及传统街巷和传统建筑的整治修缮等类型,与您提出的集镇配套完善、老街保护等需求高度契合。结合本次政策支持重点,我局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开展了项目摸排、筛选和储备工作,目前已完成2026年度城镇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共梳理报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个、建制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个。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进项目申报情况,争取更多的资金落地安康。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立足财政职能,紧盯中省政策导向,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包装高质量项目进行申报,全力拓宽资金保障渠道,不断提升集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助力全市乡镇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