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的建议》(第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始终将婚俗改革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聚焦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出台了《安康市婚俗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安康市深化新民分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安康市加强婚丧陋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市委农办、市委文明办印发了《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推动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层层落实。
二是规范自治管理。全面推进村(社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章程和办事流程,引导各村(社区)将抵制高价彩礼、倡导简约婚嫁、明确彩礼上限、规范婚宴操办标准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行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评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目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完成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的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实现全覆盖。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以婚姻登记服务机关为主阵地,在登记大厅设置移风易俗宣传专区、文明婚嫁承诺墙,向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发放《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事新办》倡议书,引导新人签订文明婚嫁承诺书,现场宣讲婚嫁新风尚,从源头转变婚恋观念。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通过公益广告、短视频、文艺汇演、主题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高价彩礼带来的家庭负担、社会危害,宣传零彩礼、低彩礼的典型婚嫁案例,让节俭养德、文明婚嫁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是创新婚嫁形式。积极推广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旅行婚礼等简约文明的婚嫁模式,在“520”“七夕”等重要婚嫁节点,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多场主题集体婚礼,为新人提供免费颁证、简约仪式服务,以实际行动破除陈规陋习。同时,规范婚姻登记颁证服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金婚老人担任特邀颁证员,强化婚姻仪式感、责任感,引导新人树立重感情轻彩礼、重责任轻形式的正确婚恋观。
高价彩礼是一种社会现象,治理高价彩礼是一场持久战。黄晓代表,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持续深化高价彩礼专项治理,全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以限额标准为切入点,坚决遏制高价彩礼。进一步细化婚嫁彩礼指导标准,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地域经济水平、群众收入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婚嫁彩礼、婚宴规模上限标准,推动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刚性执行。大力提倡“零彩礼”、“低彩礼”。
二是以基层治理为着力点,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加强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组织章程和议事规则,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认真负责的党员干部或新乡贤担任组织成员,有效组织开展婚嫁服务和管理。针对高价彩礼等突出问题,指导村(居)委会依法依规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探索建立收受给付婚嫁彩礼报备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群众遵守相关规定。
三是以关键少数为突破点,发挥示范带头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乡贤名人和“五老人员”等示范引领作用,抓住“丈母娘”和“准新娘”这一关键人群,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加强“媒婆”“红娘”等婚姻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引导成为文明新风的宣传者,防止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
四是以婚俗改革为关键点,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县级婚姻登记服务机关全面开展婚前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婚姻登记时,婚姻登记人员要履行彩礼最高限额提醒告知义务,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五是以舆论导向为根本点,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栏、电子屏等基层宣传阵地,传播新思想、倡导新观念、弘扬新风尚;结合农村特点,编创一批适合农民群众的移风易俗通俗读物、主题微电影、优秀文艺节目。定期举办节俭文明、简约时尚的集体婚礼和相亲活动,每年创评宣传一批移风易俗示范村、“低彩礼或零彩礼”光荣户。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市移风易俗和婚俗改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安康市民政局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杨厚生 电话: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