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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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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脱贫攻坚期修建农村道路养护保障问题的建议
名称 关于解决脱贫攻坚期修建农村道路养护保障问题的建议
编号 141 领衔代表 崔世勇 办理部门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崔世勇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7-10 类别 C
正文

脱贫攻坚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进农村道路建设,辖区内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入户路等均完成新修或改扩建,有效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夯实了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基础,切实提升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但目前,脱贫攻坚期修建的农村道路普遍存在重建轻管、只建不养的问题,长期缺乏稳定的养护经费保障,未配备专门养护人员和队伍,道路管护工作难以常态化开展。受此影响,不少路段出现裂缝、坑槽、沉陷等病害,边坡垮塌、排水不畅、路肩损毁等问题频发,雨天积水泥泞、农机通行困难,不仅影响群众日常出行,还存在突出安全隐患。若长期得不到有效养护,道路通行能力将持续下降,脱贫攻坚期间的建设投入效益大打折扣,也会制约乡村振兴推进步伐,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夯实乡村振兴交通基础,特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管护体系,压实管护责任。将脱贫攻坚期间修建的农村道路统一纳入市、县两级农村道路养护管理体系,明晰各级管护主体、管护标准和具体责任,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管护机制,杜绝“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现象。

2.保障经费投入,强化资金监管。设立农村道路专项养护经费,并足额纳入市、县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养护资金稳定拨付、直达基层。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规范经费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拖欠。

3.建强养护队伍,推动常态管护。结合基层实际,组建常态化、专业化农村道路养护队伍,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或兼职养护人员,负责道路日常巡查、小修小补、清沟排水、路面保洁等工作,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损坏即修”,切实提升农村道路管护实效。

农村道路是民生路、致富路、振兴路,建好管好、护养到位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关键。恳请市级层面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解决农村道路养护保障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交通基础。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6〕47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1号 建议的答复函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1号

建议的答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脱贫攻坚期修建农村道路养护保障问题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意义重大,涉及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安康市位于秦巴山区,相对于陕北、关中等地市建设成本高,各县交通建设均出现不同程度资金缺口的情况。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困难,为支持我市交通建设工作,我们克服市级财力不足的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加大市级资金投入,加强解决脱贫攻坚期修建农村道路养护保障问题。2015年开始设立市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并逐年增长。2024年增加安排拨付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100万元;桥梁安全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公路日常小修养护经费1500万元;2025年安排拨付市级农村公路养护2100万元;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资金2000万元。通过努力,市财政克服财力不足问题,极大地支持了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和交通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基础,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多渠道筹措和整合有限的资金继续努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支持,通过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加大向上争取交通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力争此类项目在政策制定、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获得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减轻县(市、区)财政压力。二是市、县(市、区)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助推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签发人:尹正涛
安交函〔2026〕362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类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安交函〔2026〕362号               签发人:尹正涛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崔世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脱贫攻坚期修建农村道路养护保障问题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压实养管责任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尤其是2025年7月,国务院颁布农村公路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农村公路条例》以来,持续深入宣贯《条例》,进一步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质效。旬阳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在下达2026年镇村列养农村公路(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时,将2017-2022年(脱贫攻坚期间)新建通过验收的753.57公里通村(组)水泥路纳入养护,乡村公路养护总里程从2025年的3297.35公里增加到4032.92公里(其中旬阳市石门镇增养乡村公路10条31.8公里,石门镇付家庄村增养乡村公路1条6公里)。实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旬阳市创新养护生产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保障农村公路持续发挥良好服务功能。

二、关于强化养护经费保障的建议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都非常关心关注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保障问题。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按“县道1万元、乡道6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由市县按2:8比例分担。旬阳市全面建立了“两个纳入”机制,每年财政预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约1200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每半年拨付一次养护经费,由各镇统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将养农村公路护经费纳入市级巡查、审计工作范畴,确保有限养护经费能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旬阳市建立健全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农村公路“两个纳入”发挥更大效益。

三、关于加强养护队伍建设的建议

市级层面先后联合印发了《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了地方主体责任,市级相关部门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全市现有护路员(公益性岗位)6000余名,为农村公路日常管护发挥了积极作用。旬阳市不断深化“路长制”,进一步健全“市考核、镇管理、村负责”责任体系,通过规范护路员选聘管理和技能培训,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养护积极性。形成“村级公路村民养,养好公路为村民”的养护工作格局,助力提升从业人员就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增收,强化农村公路管护力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旬阳市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开发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加强对农村公路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动落实好管护主体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0日  

 

 

(联系人:邱志清        电话:158****114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