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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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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生育的建议
名称 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生育的建议
编号 101 领衔代表 马洪涛 办理部门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马洪涛 签发日期 2026-02-27 发布日期 2026-06-26 类别 A
正文

近年来我市的生育率不断的下降,根据相关资料2023年安康市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人数为14834人,同比增长-10.8%,2024年为15140人,同比增长2.06%;2025年为11690人,同比增长-22.97%。以白河县为例出生人数和死亡人数比2023年为857:1636人次;2024年为802:1615人次;2025年为887:1676人次。特别是二孩生育人数从2019年的722人下降到2025年的314人,这些数据显现人口数量不断的下降,所造成的社会现象有少子化和老年化双重加剧,劳动力规模与结构变化,家庭与社会形态变迁等,主要体现为:一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的心理变化。二是生育、养育经济成本较重。三是工作生产与生育、养育时间之间的矛盾。

建议:1. 出台相关鼓励生育的政策,通过宣传引导正确生育心理,使更多的育龄青年敢生、想生、愿意生。保障从婚恋提倡、孕产服务、婴幼儿照护到儿童教育和家庭养老的全程支持。2. 给予生育人员特别是二孩生育人员一定的经济补贴,减轻生育、养育的经济成本。3. 发展托育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化解“带娃难”的困境。4. 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托育人才引进和培训。培养一批合格的托育保健人才。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6〕18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1号 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马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生育的建议》(第10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为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挑战,市财政紧紧围绕国家关于“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具体要求,从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方面,强化资金保障,努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一是建立完善生育、托育支持政策体系。2023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构建支持生育友好环境,努力构建多元化、多样性的托育服务体系。《安康市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明确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的通知》的出台,从房租、税收、保险、金融、水电气暖等多方面对托育机构建设给予减免和支持。二是强化生育支持方面资金投入。在强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2025年共下达公共卫生发展妇幼健康类专项资金1404.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等工作。自2025年开始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截至2026年5月,累计下达财政资金3.73亿元(市级配套32.4万元),有效降低群众育儿负担,保障群众利益及时享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方面,2020年以来,争取托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4565万元,累计拨付县(市、区)托育项目以奖代补资金600余万元,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逐步完善,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逐步普及。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托育机构149个,设置托位11874个,千人口托位数4.84个。除此之外,每年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1000万元左右,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使幼儿不因家庭贫困失去入园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实施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政策,进一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减轻家庭教育投入压力。

虽然,政府在生育支持方面的政策保障及资金投入都在不断地完善和加强,但与实际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因近年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缓慢,财源结构非常单一,而基本民生、乡村振兴、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重要领域的支出增速加快,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我市已连续多年财政自给率不足10%,自有财力非常有限,且随着偿债高峰期到来,全市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三保”、稳增长、就业等刚性支出压力也持续扩大,市级财政运行极度困难,导致对生育支持方面的资金投入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鉴于以上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财政职能,积极和卫健、民政、教体、发改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生育支持方面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好普惠托育项目谋划与包装,最大程度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待市级财力情况好转后,逐步加强对鼓励生育、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支持生育方面的投入力度,有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6〕157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生育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了以公办园为主体、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高位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等强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教育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加大政府投入保障,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444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62.16%,普惠园占比达到94.59%。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投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全力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设工作,宁陕、石泉和汉阴三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学前教育普惠提质,培育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122所,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稳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二是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印发《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财政扶持,市级统筹中省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支持,积极争取并及时拨付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省奖补资金(“十四五”期间,累计下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669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置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备、支付园舍租金、改善办学条件、开展教师培训等。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59%。三是认真落实学前教育惠民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大班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小学附设幼儿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全面贯彻国家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四是加快推动幼儿园服务向前延伸。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2025〕21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8号)文件精神,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细化开设条件、规范申报流程以及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各县(市、区)积极会同卫健等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目前,全市60所公办幼儿园向前延伸提供2-3岁幼儿托育服务。联合机构编制、发改、卫健等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29号),进一步明确幼儿园2-3岁托育服务开设条件、申报流程、日常管理等要求,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积极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着力推动全市托幼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也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黎
安卫函〔2026〕106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生育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紧扣生育、养育、教育、住房、医疗等制约生育的重点难点,多部门精准发力,围绕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构建支持生育友好环境,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形成一系列推动人口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统一上调20%,多胎分娩的每多一胎在单胎补助标准上增加200元。将“取卵术”等13个人类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60%。

二是加快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对多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研究制定长幼随学方案。全面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免学费和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实施以“奖、补、减、免、贷”为一体的助学项目,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

三是有效实施住房支持。统筹推进环境提升与生育配套补短板,对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换房屋,按刚需家庭对待,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生育相关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实物保障及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四是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加快构建“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力促进了托育工作发展。全市有12所职业院校开设了托育相关专业。近年来累计拨付县区托育奖补资金600余万元,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逐步完善,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逐步普及。

五是切实保障职工权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以及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产假待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六是全面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印发《安康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育儿补贴申领宣传和审核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发放育儿补贴11.8万人次,发放金额3.73亿元,有效提升了育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化了全社会生育友好的价值导向,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虽然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但因我市经济欠发达,生育养育奖补缺乏资金支持,综合施策推进力度仍然不够,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请予以谅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口均衡化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卫健委体改人口科  09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