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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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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振人口出生率的建议
名称 关于提振人口出生率的建议
编号 160 领衔代表 余文 办理部门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余文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7-14 类别 A
正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教育、住房等多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大,导致大多数年轻夫妇出现“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的局面。从近几年我国出生人口来看,2022年出生人口956万人,死亡人口1041万人;2023年出生人口为902万人,死亡人口为1110万人;2024年出生人口954万人,死亡人口1093万人。连续三年出生人口少于死亡人口,我国已经出现三年的人口负增长。如果每年人口负增长的水平不变,再过30年或50年,我国人口会是多少?人口结构会发生什么变化?有专家学者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再过50年我国的人口将会降到8亿左右,人口结构还将呈现一种严重的倒金字塔形态,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将会持续增高,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形势。出生人口一旦减少,会造成未来年轻劳动力减少、科技创新力下降,社会保障体系也将面临巨大压力,世界最大的经济市场难以为继。面对诸多问题,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提振生育率。

建议:

1.加大托幼机构建设,提升学龄前儿童入托率,减轻家长负担。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和改造托位,大力增加普惠供给,加大政府投入,给予托幼机构一定补贴,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医育”结合,支持医疗机构对托育机构进行疾病防控的科学指导与监管。

2.加大对生育的鼓励力度,提高育儿补贴金额。国家统一实行的育儿补贴制度(每孩每年3600元,发至3周岁)是一个普惠性的基础,补贴力度不足,不足以引起育龄期夫妇的重视,建议将育儿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孩每年1万元,发至12周岁。

3.提倡公职人员、领导干部优先生育。鼓励公职人员家庭率先了解和用好现有普惠政策,成为政策宣传的积极窗口。在合规前提下探索内部激励,同等条件下在单位内部的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的激励政策。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6〕187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人口出生率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了以公办园为主体、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高位推进学前教育工作

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等强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教育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加大政府投入保障,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444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62.16%,普惠园占比达到94.59%。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投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全力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设工作,宁陕、石泉和汉阴三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学前教育普惠提质,培育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122所,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稳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

二、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印发《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财政扶持,市级统筹中省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支持,积极争取并及时拨付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省奖补资金(“十四五”期间,累计下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669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置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备、支付园舍租金、改善办学条件、开展教师培训等。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59%。

三、认真落实学前教育惠民政策

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大班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小学附设幼儿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全面贯彻国家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落实生活补助政策。

四、加快推动幼儿园服务向前延伸

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2025〕21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8号)文件精神,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细化开设条件、规范申报流程以及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各县(市、区)积极会同卫健等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目前,全市60所公办幼儿园向前延伸提供2-3岁幼儿托育服务。联合机构编制、发改、卫健等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29号),进一步明确幼儿园2-3岁托育服务开设条件、申报流程、日常管理等要求,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积极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着力推动全市托幼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也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黎
安卫函〔2026〕109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答复函

 

余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人口出生率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生育旺盛育龄妇女人数结构性减少、生育意愿不强烈、婚育年龄推迟、生育养育成本高等因素影响,出生人口数量急速下滑,提振生育率的确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行托幼一体化发展,2025年,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普惠为主、托幼一体、医育结合、充分挖潜、可开尽开”的思路,通过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班、新建幼儿园配建托班、老旧小区幼儿园改扩建托班形式,实现市、县、镇、村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全覆盖,力争到2027年,全市幼儿园设置3岁以下托位数达到10000个以上。同时,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点建设,力争十五五期间形成”1+12+N”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效降低家庭托育成本,让适龄儿童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是持续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统一上调20%,多胎分娩的每多一胎在单胎补助标准上增加200元。将“取卵术”等13个人类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对多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研究制定长幼随学方案,全面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免学费和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对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换房屋,按刚需家庭对待,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生育相关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实物保障及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印发《安康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育儿补贴申领宣传和审核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发放育儿补贴11.8万人次,发放金额3.73亿元,有效提升了育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化了全社会生育友好的价值导向,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是积极营造友好生育氛围结合 “5.29”、“7.11”、健康宣传周、托育服务活动月等各类活动,组织县区就中、省、市相关优化生育政策和托育服务政策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宣传教育,加大生育文化的宣传倡导力度,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不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生育友好环境。

虽然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但因我市经济欠发达,生育养育奖补缺乏资金支持,综合施策推进力度仍然不够,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请予以谅解。

再次感谢您对人口问题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卫健委体改人口科  09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