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 ||||||
| 编号 | 7 | 领衔代表 | 邱剑波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市场监管局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 签发人 | 邱剑波 | 签发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 类别 | A |
| 正文 |
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旧小区中老年住户占比显著提升,多数建成时间较早的老旧小区未配备电梯,高层住户日常出行不便,部分高龄、失能老人甚至长期无法下楼,严重影响生活品质与身心健康。国家已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设备更新范围并出台政策补助,能有效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但实际推进中仍存在居民意见协调难、审批手续复杂、工程推进缓慢等问题,制约了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地见效。为切实改善民生、回应群众迫切关切,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 建议:恳请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协办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制定全市统一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条件、资金补助标准、审批流程及后期维护要求,建立多级联动工作机制和多方协商平台,化解低层住户补偿、费用分摊等难点问题;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简化审批环节、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压缩审批周期、降低居民办事成本;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政策,制定市、县(区)两级财政差异化配套补助措施,推广“政府补贴+居民自筹+社会资本参与+公积金提取”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建立电梯后期运行维护可持续保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筛选适宜小区开展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消除群众认知误区;设立专项纠纷调解窗口,吸纳专业力量化解矛盾,协调司法部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兼顾特殊群体合理诉求,确保加装电梯工作公平公正、高效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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