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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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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安康市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名称 关于推进安康市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编号 305 领衔代表 张婷婷 办理部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张婷婷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6-30 类别 A
正文

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不仅是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破解家庭养育难题的关键举措,更是提振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1.国家战略导向明确:近日公布的《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意见稿》中明确指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这为我市全面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需要抢抓政策机遇,将国家顶层设计转化为地方具体实践。

2.人口形势严峻迫切:近年来,我市乃至全国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家庭养育成本高、压力大已成为制约生育意愿释放的重要因素。构建便捷、可及、负担得起的托育服务体系,直接关系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挑战的迫切需要。

3.育儿模式亟待优化:现代儿童发展心理学与早期教育研究表明,0-3岁是儿童大脑发育、习惯养成、情感建立的关键期,科学的早期教育和专业照护对儿童终身发展具有奠基性作用。当前,我市许多家庭仍主要依赖“隔代教育”或非专业保姆照护,存在教育理念与方法相对滞后、安全与健康风险意识不足、不利于儿童社会性发展等问题。专业的托育服务能有效弥补家庭养育的不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建议

为切实破解“带娃难”“托育贵”的民生痛点,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可靠的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特提出以下五点具体建议:

1.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政策引领:建议政府尽快研究出台《我市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

规划先行: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在新建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建设中,严格执行托育服务设施配建标准,鼓励利用闲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产等资源,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

2.拓宽投入渠道,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投入

强化政府主导:将托育服务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托幼一体化发展专项基金。在政府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鼓励社会参与:通过税费减免、用地保障、融资支持、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等综合性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力量及个人依法举办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3.减轻家庭负担,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

发放托育补贴:研究制定针对本市户籍或常住人口中,选择进入备案普惠性托育机构(含公办、公办民营、普惠性民办)的婴幼儿家庭的定额托育补贴制度,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异化补贴,直接降低家庭经济负担。

加大税收抵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同时,研究探索对提供托育服务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4.夯实人才基础,提升托育服务专业水平

建立培训体系:依托我市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及相关专业机构,建立市、区两级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包括保育师、育婴员、保健人员、管理人员等)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体系,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婴幼儿发展、安全防护、急救技能等纳入必修内容。

严格资格认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育师、育婴员等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专业化水平。

保障人员待遇:研究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推动将其纳入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增强职业吸引力。

5.强化支持保障,实施精准化政府补助

实施机构建设与运营补助:对新建、改建、扩建并达到标准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持续规范运营、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托育机构,根据实际收托婴幼儿人数、服务质量评估结果等,给予持续的运营补助。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托育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和监测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政府补助、评优评先、等级评定等挂钩,引导托育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卫莎莎
安人社函〔2026〕185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康市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第305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精准发力,坚持“市场导向+需求驱动”原则,将托幼一体化建设所需的核心职业(工种)全面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目前已将育婴员、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孤残儿童护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与托育服务密切相关的工种纳入培训目录,明确了相应的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重点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95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可开展托育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共25家,形成了覆盖各县区的培训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培训。

(二)建立全链条职业技能评价机制

为畅通托育托幼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我局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培育备案育婴员、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家,可开展育婴员、保育师五级至三级评价;分别培育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各1家,可开展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孤残儿童护理员五级至三级评价,构建起“初级—中级—高级”全链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开展育婴员职业技能评价4853人次,获证3925人次;开展保育师职业技能评价6366人次,获证5369人次;开展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职业技能评价39人次,获证29人次;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92人次,获证80人次,有效提升了托育托幼从业人员持证比例。2025年,我市选手杨惠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陕西选拔赛中荣获育婴赛项第一名,并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全国育婴赛项第21名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我市托育服务人才的专业素养。

(三)强化技能人才激励保障

为破解托育托幼行业“引才难、留才难”问题,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及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推动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严守最低工资保障底线等举措,保障托育托幼类企业职工薪酬待遇。自2022年起,连续4年将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纳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体系,按高中低三个层级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工资价位信息,为企业科学核定从业人员薪酬、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托育托幼企业、行业协会备案为托育托幼相关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扩大育婴员、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工种的评价覆盖面,鼓励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托育托幼机构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同时优化评价流程,提高评价质量,打破学历、资历、年龄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从业人员,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畅通职业晋升通道。

二是推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与教育、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针对托育机构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从业人员必备的专业技能和资格,如幼儿教师资格证、育婴员资格证、保健员资格证、健康证、保安员资格证等,共同做好托育托幼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技能竞赛活动。联合市教体局、卫健委、总工会等部门积极举办各类托育托幼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激发从业人员钻研技能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选拔培养一批优秀托育托幼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托育托幼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三、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感谢您对我市托幼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付甦    电话:3*****0)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6〕190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05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康市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第3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了以公办园为主体、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坚持依法规范,夯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础

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等强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专项规划。市教体局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牵头对近几年来人口变化和教育资源供给情况进行系统摸底,经综合研判和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安康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安康中心城市中心片区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调整规划方案》。同时,在市县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先后组织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教育建设工程,全市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持续改善。为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按照国省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我市正大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因此,按法定要求需先实现普及普惠目标,优先解决好3—6岁幼儿入园问题。目前,宁陕、石泉、汉阴三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到2030年,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

二、强化政策协同,构建多元托育模式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和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美好期盼也越来越强烈。按照《安康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2025〕21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人口发展形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成果,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幼儿园整体转型或延伸办托班。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细化开设条件、规范申报流程以及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各县(市、区)积极会同卫健等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目前,全市60所公办幼儿园向前延伸提供2-3岁幼儿托育服务。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形式,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提高托育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打通托育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职普融通,培养托育专业人才

依托我市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专业+实体”建设模式,支持市域内中职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强化人才培养,全市有12所职业院校开设了托育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总数2300余人,80%以上毕业生继续深造,就读高职、本科院校。深入推进“三教”改革与“课堂革命”,广泛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近两年来,我市先后有10所学校的117名师生在国、省、市技能大赛婴幼儿保育赛道中荣获47项奖项,通过比赛推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量我市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关键因素,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积极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托幼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黎
安卫函〔2026〕112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婷婷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康市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将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作为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25年,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推进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按照“政府主导、普惠为主、托幼一体、医育结合、充分挖潜、可开尽开”的思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到2026年,全市50%公办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2027年,基本实现市、县(市、区)、镇、村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全覆盖,让适龄儿童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是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安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采取提供场地、优先优惠供地、减免租金、严格落实普惠托育机构水电气居民收费标准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国家新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和省级要求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市已备案的59家托育机构,已全部落实水、电优惠价格,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发改部们做好新增普惠机构水、电等惠政策落实。同时,市自然资源局明确新建小区托幼设施配建标准,按每千人口10个托位,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持续落实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2021年以来,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托育机构给予托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累计争取托育建设补助资金5700余万元,根据公办、普惠、备案机构数量及占比情况以及“托育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等因素,拨付县区托育奖补资金600余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协同财政部门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办法,将补贴标准提升至600元每生每年。

四是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将托育服务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常规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的职责,制定并落实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实行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制度。继续加强托育服务人才标准化队伍建设,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和11所中职学校开设了托育服务专业,组织300余人次参加培托育服务机构园长和从业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质,有效提升了托育从业人群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对幼儿园下沿开展托育的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婴幼儿照护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卫健委体改人口科  09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