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关于强化幼儿园托育服务延伸与师资建设的建议 | ||||||
| 编号 | 90 | 领衔代表 | 吕晓丽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理状态 | 已答复 |
| 签发人 | 吕晓丽 | 签发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类别 | B |
| 正文 |
当前,人口生育形势变化叠加生育支持政策落地,推动幼儿园延伸开设2—3岁托班是破解“入托难”、降低养育成本的关键举措。我市部分幼儿园已开展托班服务,但仍存在指导规范缺失、师资专业不足、场地设施适配性差、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制约普惠托育服务质量提升。为完善普惠托育体系,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现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 1.制定专项指导意见。由市教体局、卫健委牵头,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我市幼儿园托班设置与管理细则,明确场地、安全、保健、课程等核心要求,统一备案与监管标准,让托育服务有章可循。 2.统一普惠收费标准。由发改、财政、教体、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核算调研,按“普惠优先、保本微利、分级定价”原则,制定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收费项目及上限,建立公示制度,严禁乱收费,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3.加大专项投入力度。设立托班改造建设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农村及薄弱地区完成场地防滑、专用设施添置、安全防护升级等改造;单列托育师资培训资金,联合市域中职院校开展育婴、早教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提升师资专业素养。 4.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对合规运营的普惠托班按托位给予建设、运营双重补贴,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将托育服务成效、收费规范执行情况纳入教育考核,鼓励幼儿园扩容提质,推动托幼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托育服务事关家庭幸福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政策落地、强化资源保障,让普惠托育服务惠及更多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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