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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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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行医疗机构提供住院病人陪护服务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推行医疗机构提供住院病人陪护服务的建议
编号 28 领衔代表 曹桂荣 办理部门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曹桂荣 签发日期 2026-02-27 发布日期 2026-07-06 类别 B
正文

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务工人员及工薪家庭面临日益严峻的养老照护压力。许多家庭中,子女因工作强度大、假期少、异地就业等原因,难以在老人住院时长期陪护。部分医疗机构虽提供有偿护工服务,但存在费用高、专业性参差不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老人独自住院时,常面临生活照料缺失、情感孤独、医疗沟通不畅等难题,既加重患者身心负担,也导致子女陷入“辞职陪护”或“无人照看”的两难焦虑。为此,建议

多措并举推动医疗机构住院病人陪护服务落地实施:

一是建立医院专业护工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逐步配备规范化管理的护理员队伍,通过专业培训、资质认证和医院统一管理,为有免陪护需求的患者提供标准化生活照料、基础医疗协助及心理关怀服务。费用可通过医保部分报销、财政补贴和个人承担相结合的方式减轻家庭负担。

二是推广“医养结合+社区支持”模式。鼓励社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开设康复护理型病区;发展社区助老服务组织,为住院老人提供临时陪诊、送餐等衔接服务。利用社区资源搭建志愿陪护网络,缓解短期照护压力。

三是完善政策与保险保障。将部分住院护理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或长期护理险支付范围,探索推出“住院照护险”等商业保险产品。对困难务工家庭提供护理补贴,并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护理保障。

四是强化医疗资源配置与信息化支持。建议由卫健、人社、民政等部门协同推进试点,优化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增设无陪护病房试点。利用智能设备实现远程探视、用药提醒等功能,减少陪护依赖;建立医院、家庭、社区联动的健康管理平台,提升照护效率。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签发人:李黎
安医保函〔2026〕50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曹桂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行医疗机构提供住院病人陪护服务的建议》(第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医院专业护工体系,费用通过医保部分报销”的建议

您建议推动公立医院配备规范化护理员队伍,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对此,我们理解群众对减轻陪护负担的迫切期望,但受限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基本原则,目前将陪护费(护工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尚不具备政策条件:

一是基本医保定位于“医疗服务”而非“生活照料”。按照国家和省医保目录管理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限于诊疗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直接医疗服务内容。陪护服务属于生活照料范畴,不属于医疗服务项目,因此无法纳入基本医保支付。二是长期护理保险正在试点探索。目前我市已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正在研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长护险主要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部分符合条件的居家或机构护理费用可由长护险支付,但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料费用不属于长护险现行支付范围,需按照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的边界另行界定。

下一步计划:我局将积极争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覆盖范围,并配合卫健部门研究“医疗辅助服务”与“纯生活照料”的边界,探索将符合规定的住院护理服务项目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

二、关于“推广医养结合+社区支持模式”的建议

医保部门将积极配合卫健、民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康复护理型病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护理病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将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开通医保结算服务,方便参保老人就医。二是完善社区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目前我市汉滨区已推行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支付试点,符合条件的老年患者在家即可享受医保有关报销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关于“完善政策与保险保障”的建议

结合医保部门职责,我们将积极推动:一是探索将部分住院护理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目前医保支付范围内已有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等),但主要针对医疗护理。对于介于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之间的项目(如助浴、失禁护理等),我局将积极向省级医保部门建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长护险是解决失能人员照护问题的专门制度安排。我局将加快推动我市长护险试点落地,逐步实现覆盖全市参保职工和居民。对经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老人,在定点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可由长护险按规定支付费用,有效缓解家庭陪护负担。三是对困难家庭给予救助。目前我市医疗救助制度已对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中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对于您提出的“对困难务工家庭提供护理补贴”,我局将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进一步研究此项政策的可行性。四是关于商业保险和税收优惠。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住院照护险”等产品,属于金融监管部门职责;税收优惠政策由税务部门负责。我局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您提出的建议整体上涉及卫健、民政、人社、医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医保部门将积极履行自身职责,重点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优化、医疗救助与护理补贴衔接等方面发力。对于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的事项,我局将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推动解决住院陪护难题,让医保政策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联系人:马劲枫     联系电话091******996)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黎
安卫函〔2026〕101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曹桂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行医疗机构提供住院病人陪护服务的建议》(第28号)收悉,所提建议切中了我市住院陪护服务短板,针对性强,契合群众就医期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为积极适应老龄化就医新需求,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2025年以来我委开始推行“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确定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印发试点实施方案,优化护士队伍,建立护理员队伍,规范“无陪护”服务执业行为,开展人员培训,每家试点医院分别开设3个以上“无陪护”病区,按质量标准开展无陪护服务,取得明显成效。2026年,我委积极引导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无陪护”服务,力图通过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的陪护服务,破解“一人住院全家乱”的社会难题。市护理质控中心定期开展督导和培训,指导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护理工作,全市护理同质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已有市直、高新、旬阳、汉阴、石泉等地9家医院开展了无陪护服务,无陪护服务病区数量达到51个,累计服务患者5721人次,在缓解群众陪护压力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医院专业护工体系的建议。我委按照《陕西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卫医发〔2025〕51号)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安康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2026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围绕管理体系、师资队伍、教学能力、培训场地、后勤保障等标准,通过现场核验、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择优确定了5家医疗护理员定点培训机构,目前已全面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岗前培训与岗中复训工作,努力提升我市医疗护理员的职业素养、实操技能与服务水平。

(二)关于推广“医养结合+社区支持”模式的建议。我委全力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推动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和养老机构共建合作,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口腔健康、心理关爱、营养改善、痴呆防治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和失能老年人社区护理服务,创建省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47家,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71家,建成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在汉滨区流水、富强、叶坪、玉岚、早阳、茨沟等镇探索卫生院与养老院“两院共建”和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病床等联动试点,健全医养结合链条。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42万余人,已有97家医疗机构与168家养老机构签约开展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积极引导社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开设康复护理型病区,配合民政部门积极搭建社区志愿陪护网络,缓解短期照护压力。

(三)关于强化医疗资源配置与信息化支持。我市“无陪护”服务试点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无陪护病房已有市县9家医院开设,无陪护服务病区数量达到51个,目前覆盖了4个县区。我委将在确保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将无陪护病房服务推广到所有县区。在信息化智能化支持上,2026年我市争取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项目资金优先倾斜各级公立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引导各县区将信息化建设项目覆盖到无陪护病房,为病房配备智能设备,实现远程探视、用药提醒等功能,同时建立医院、家庭、社区联动的健康管理平台,提升照护效率。

下一步,我委将以您的宝贵建议为抓手,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全面提升无陪护服务质量水平。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协同人社、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服务标准、人员资质、服务流程、收费规范等政策;定期开展医疗护理员能力评估,持续提升工作质量。二是加强陪护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医疗护理员岗前培训、考核招录、持证上岗、定期评估等管理机制,提升医疗护理员队伍质量。三是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建立卫健部门统筹监管、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社会群众共同监督的三级管理体系,对第三方陪护公司实行准入审核、动态考核、末位退出管理机制。四是扩大试点覆盖范围,总结优化试点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规范化无陪护服务向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推广,推动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快速良好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