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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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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
编号 362 领衔代表 陈丽 办理部门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康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陈丽 签发日期 2026-03-16 发布日期 2026-06-30 类别 A
正文

为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成长环境,近期,对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外托管机构(俗称“小饭桌”)运营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当前我市在学生校外活动空间管理方面存在两类突出风险隐患,亟待从源头上加以系统治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校园周边娱乐场所违规经营,影响学生身心健康。调研发现,部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仍存在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持续营业,吸引在校学生聚集,易引发不良行为,不仅严重干扰学生正常学习和身心健康,也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这一问题暴露出在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和事中监管环节存在疏漏,未能完全落实《陕西省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突出,监管责任亟待压实。据教育部门摸排,我市现有大量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服务,涉及机构近三百家。这些托管机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场所安全基础薄弱多数利用民房、老旧家属楼开办,空间狭小、设施简陋,部分房屋无安全鉴定,消防通道不畅,电气线路混乱,监控缺失。

2.消防与食品安全风险高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或过期、疏散标识不规范、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等问题;食堂管理混乱,食品采购索证不规范、留样缺失,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煤气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

3.运营管理极不规范普遍未与学生家长签订规范服务合同或安全协议,存在超期收费、疑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现象,且内部管理混乱,缺乏详细的学生名册与安全管理制度。

上述两类问题,分别从“校外娱乐场所吸引”和“校外托管安全缺失”两个维度,构成了影响学生安全的双重风险,迫切需要市政府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联动治理机制。

二、具体建议

为从根本上遏制风险、构建长效防护网,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源头审批,严守校园周边“安全红线”

1.优化审批系统,实现技术阻隔建议市市场监管、市行政审批等部门向上级积极汇报,推动省级层面优化线上营业执照审批系统,接入电子地图模块,自动识别并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提交娱乐场所经营申请,从源头杜绝审批风险。

2.严格现场核查,落实准入禁令行政审批部门在受理相关营业执照申请时,必须加强前期现场勘察,对位于校园周边禁设范围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经营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市场监管部门需依据《陕西省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现存违规场所依法予以处罚。

(二)明确标准规范,破解托管机构“监管盲区”

1.加快制定地方管理标准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教育体育、市场监管、住建、公安、发改、应急管理、城管、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举办条件、安全标准(房屋安全、消防、食品卫生)、人员资质、服务合同范本等,为规范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

2.开展跨部门联合专项整治由教体部门提供学生参与托管的数据和线索,市场监管、消防、住建、卫健、公安、发改、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现有托管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业整改;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构建协同共治,筑牢学生校外“安全防线”

1.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监管机制建议建立由教体部门牵头,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镇(街道)等多方参与的信息共享平台。教育部门负责定期摸排统计学生参与托管情况,并将机构信息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形成“教育发现、部门执法、属地管理”的闭环。

2.推行“数字地图”与信息公开鼓励开发或利用现有政务平台,建立规范的校外托管机构信息查询地图,公示已备案且符合安全基本要求的机构名单、资质、收费标准等,同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家长选择“合规机构”,用市场选择倒逼机构规范经营。

3.压实学校安全教育与告知责任教体部门应指导各学校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告知书、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反复向家长强调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危害性,以及选择合规托管机构的重要性,明确家长的第一监护责任。

校园周边环境与校外托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为学生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签发人:马宝剑
安行审函〔2026〕15号
对市人大五届七次会议 第36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第3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背景

自2014年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局稳步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全流程服务升级,先后落地注册资本认缴制、名称自主申报、“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逐步构建标准化、便利化的市场准入体系。近年来,结合营商环境突破年等工作部署,不断整合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强化登记合规审查与审管联动。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面,商事制度改革初期推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无需提交住所使用证明,仅需填报信息并承诺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有效降低了准入门槛。2025年《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明确“申请人申请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时,应当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将住所登记由告知承诺制调整为合法使用证明核准制。

我局严格落实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予以登记。对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核准登记后通过审管联动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集成服务。全面推行“六统一”标准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建设,整合多部门业务流程,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常态化办结、全程网办、零收费。同步推进“一业一证”“证照联办”等集成改革,落实“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同踏勘、一证准营”工作模式,不断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严格执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统一登记材料、文书样式与审查标准。同时严格对标《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合法使用证明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

(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目前,经营主体登记使用的陕西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中住所登记为省、市、县(区)+具体地址模式,暂未实现建议中类似“数字地图”的功能,住所审查主要依靠人为判定。针对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情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完成登记后,第一时间通过审管联动机制,将经营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

(三)精准落实分类准入监管。严格坚守“非禁即入”市场准入原则,全面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登记审查。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前置许可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后,方可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不含校外培训的托管服务机构属于一般经营项目,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登记。对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在登记环节主动履行告知义务,提示其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体育、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消防等相关部门,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审管联动等机制,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经营主体的登记服务工作,常态化做好登记后续核查与线索移送,构建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闭环管理,着力整治校园周边违规经营问题,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登记运营秩序,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审批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潘文    电话:138****8868)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6〕165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362)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校园周边违规娱乐场所经营、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突出、监管存在短板等问题客观真实、精准到位,提出的综合治理建议贴合实际、极具指导性。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教体局始终坚守校园安全底线、抓实育人环境治理,持续牵头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主动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旅、城管等部门,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排查整治,健全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全市校园周边育人环境持续优化,校外托管及培训行业秩序稳步向好。2026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68人次,排查各类培训机构291家,查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39家,整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13家,成功化解培训收退费纠纷涉及金额3.17万元;累计核查培训教材资料292份,核验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质672人,全面规范培训机构办学及从业行为。同时,全面摸排校外托管服务底数,目前全市参与校外课后托管、“小饭桌”托管服务学生共计1.6万人,其中市直学校0.3万人、各县区1.3万人。我局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逐生建立校外托管台账,将校外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内容纳入常态化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实现学生安全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无盲区,有效防范化解一批校外安全风险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本次提案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局将立足教体主责主业,联动各职能部门查漏补缺、从严整治、长效管控,持续筑牢学生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一)聚焦校园周边乱象,从严整治违规娱乐业态

严格对标《陕西省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规定》,抓实校园周边育人环境管控工作。精准划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管控禁区,组织各校配合属地部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管控范围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底数、经营状态、接纳未成年人等情况,建立动态问题台账,落实闭环销号管理。积极配合文旅、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接纳在校学生的娱乐场所,依法依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缔关停等处置措施,坚决清零校园周边违规娱乐业态。建立教体、文旅、城管、属地镇街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紧盯上下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劝导疏散聚集逗留学生,严防学生滞留不良娱乐场所。同时,依托学校德育主阵地,将校园周边安全防范、不良行为警示教育纳入主题班会、日常安全教育及家校共育重点,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学生自觉远离违规娱乐场所,从源头杜绝不良风气侵蚀,持续净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二)摸清托管底数实情,规范校外托管运营秩序

紧盯校外托管、校园周边“小饭桌”监管薄弱环节,抓实常态化摸排管控工作。在春秋季开学关键节点,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逐班、逐生开展校外就餐、托管情况全面排查,精准统计在校外“小饭桌”及各类托管机构就餐、托管学生人数,详细登记机构点位、经营情况,动态更新托管学生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严格落实“谁摸排、谁负责”工作制度,对排查发现的无备案、证照不全、场地简陋、存在消防及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饭桌”及托管机构,第一时间向学生家长发放安全风险告知书,同步抄送市场监管、民政、消防等职能部门,纳入专项整治清单,推动隐患联动整改。持续深化“双减”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托管机构专项排查,严厉整治假借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期收费、违规加价等乱象,坚决规范行业运营秩序。

(三)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构建家校社共治格局

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整治成效、补齐监管短板。健全跨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常态化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旅、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隐患会商,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凝聚监管治理合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闭环有力的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家校社协同治理,依托家校共育平台、社区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知识、行为规范、身心健康教育,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校外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常态化排查、精准化整治、制度化管控,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全力守护全市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校园安全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常态化抓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全力为广大青少年营造安全、和谐、清朗的成长环境。诚挚期待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教育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市场监管局

签发人:罗云忠
安市监函〔2026〕273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6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第362号)收悉,根据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局结合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夯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我局历来重视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助力校外培训机构平稳运行。2024年以来,我局针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广告宣传、价格规范等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行动。

(二)严管食品安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自有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其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食品留样等日常监管和督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托管机构中存在的“三防”设施不到位、未进行食品留样、消毒柜未使用等问题进行严格整改,保障了在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春季开学以来,全市检查学校食堂1376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20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7起,没收问题食品38.88公斤。

(三)加强价格监管和规范广告管理。依托12315热线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不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规范等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加强校外托管广告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在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发、播放违法校外托管广告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及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校外托管食品安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春季开学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制止餐饮浪费进校园”系列宣传等形式,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规范校园食品安全市场秩序,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春季开学以来,开展进校园培训、宣传79场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7310人次,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二、下一步打算

校外托管机构包含多个方面内容,监管涉及众多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部门执法协作,运用好部门“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强化对校外托管机构联合监管。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价格收费、广告宣传等专项执法,严格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守法合规经营宣传,引导相关机构履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徐希,电话:09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