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时间:2026-07-30 17:34作者:曾德强来源: |
李辉忠是陕西秦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给他人或机构帮忙打官司、做法律顾问应该是他的本职和主业。他还有诸多兼职,其中之一便是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把这个“耗时费力倒贴钱”的兼职看得比本职还重,连任多届安康市、汉滨区人大代表,乐此不疲,出色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多次被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其事迹被中、省、市媒体多次报道。当有代表表示敬佩和羡慕时,他说:“是很欣慰,但是也有遗憾啊。”
与“高墙”内的互动
李辉忠是安康监狱聘请的普法老师,受监狱党委邀请,2024年春给在押罪犯作普法讲课。在座谈中他得知,在押罪犯张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4年10个月,已羁押一年有余。张某某家里非常困难,在监狱表现良好,也很有孝心,常为自己身居高墙内,不能照顾残疾父亲、智障母亲而悔恨,有时晚上偷偷哭泣到天亮。监狱政治部想通过李辉忠做些思想工作,使其早日减刑释放。
“无论作为一个律师,还是人大代表,我都应该帮助。”李辉忠平静地应承着,双眸却透着坚毅。他及时驱车到旬阳张某某家了解情况,并自费带去生活用品。家庭困难属实:三间破旧土墙房多处漏雨,基本没有值钱的家具、家电,房内、院坝没有水泥硬化;妻子在丈夫犯事后,丢下二老,带着女儿远走高飞了。村干部说,张某某在犯罪之前,一直表现良好,掌握有房屋装修技术,是家里的顶梁柱,希望其早日回村把家撑起来。
李辉忠回到律师事务所向领导提出,自己当牵头人,单位把张某某作为扶贫帮困对象。领导表示赞成,当即商定三项措施:一是其家庭日常开支由律师事务所全包;二是对其家庭破旧房屋进行修缮,牵头人带头捐款5万元,请村委会协助实施;三是由牵头人做监狱工作,争取早日刑满释放。李辉忠通过与监狱工作人员沟通,找到减刑、假释的法律途径。随即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联系,商定“四管齐下”。张某某非常感动,更加努力表现,例如对监室改造发挥装修技术特长,提出优化设计方案,为监狱节省约10万元。迄今,法律事务所捐资金和物资超过15万元,今年3月,监狱联合中级法院、检察院、市政法委、区人大、区司法局、区总工会等单位启动听证程序,一致通过对其减刑、假释的建议。随即上报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审批,获得批准,减刑至3年。当李辉忠把消息转告张某某父亲时,其父万分感激,跪地致谢:“今生今世也不能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这件事收到了非常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有点遗憾的法律援助
汉滨区困难户汪某某,曾在安康某民企打工9年,表现很好。打工期间,她曾多次口头要求单位缴纳社保,未能如愿。她为此而辞职。一位人大工作者想请李辉忠帮助一下,李辉忠表示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李辉忠建议,先按法定程序到区人社局走劳动仲裁程序。由于她的年龄超过50岁,按照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补缴社保,导致其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能造成约50万元经济损失。李辉忠随即主张启动诉讼程序,向区法院提交诉状,请求从离职之日起至79周岁,由用人单位每月支付2370元养老金,同时经济补偿每月3500元。经过调解,对方同意给15万元。经过进一步沟通,对方同意再增加5万元。李辉忠将沟通情况及时告诉了主审法官。但是不知何故,法院突然下达了判决书,判赔7.8万元。
这与对方愿给的20万元差距太大,汪某某非常气愤。李辉忠也是一头雾水:案子怎么能这么判呢?一是没有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原则,违反法定程序;二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民商事案件调解为先的规定,将判决凌驾于调解之上,错上加错;三是原告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应该得到社会各方面支持,但法院草草下判,损害了原告合法利益,也一定会增加诉累。作为人大代表,李辉忠觉得自己有义务和责任将主审法官违规问题向有关方面反映。
对此,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并依法立案,向汉滨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区纪委监委也已启动了问责程序。区人民法院也在积极做错案弥补工作,并向汉滨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整改报告。但李辉忠感到十分遗憾,因为本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已大打折扣。“全过程民主、人大依法监督永远在路上。”他感慨道。
5次建议促使区法院“脱薄”
李辉忠做事认真,对认定的事理爱“较劲”,即使困难重重也不轻言放弃。
30年前,汉滨区人民法院在安旬路口下一个狭窄的巷道“安家”,由于受当时条件限制,法庭布局、内部建设多是“将就”,没有一个合格的信息化审判庭,在全省基层法院处于最落后状态,一度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脱薄”基层法院。李辉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在市四届人大、五届人大会议上5次提交议案或建议,呼吁政府改善法院办公条件。2024年春,他提交的《关于政府应加大对汉滨法院支持力度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15件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
2024年安康市“两会”召开前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汉滨代表对建设现场进行视察。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督办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新建汉滨区审判楼终于进入办事日程。经过3年建设,位于安康高新区党营村(安康高铁站旁)的汉滨区审判楼终于建成投用,2025年7月1日,汉滨区人民法院迁至新址办公。
李辉忠先后5次提出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但他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这个计划投资1.3亿元的建设项目,承建单位陕建十二建集团前后共垫资约1.1亿元,作为该企业的法律顾问,李辉忠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且感动集团领导,同意把垫资的年利息由规定的20%降至8%。况且,建设方至今还拖欠工程款约4500万元,依现在的财政状况,不知猴年马月才能付清呢!因此,当一位领导夸奖他帮助区法院解决了大问题时,李辉忠有点哭笑不得,说:“企业也是我的服务对象啊,对不起帮忙的人,我内心也不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