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
索引号 主题分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6-07-09
标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修改意见的通告
发文字号:2026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26-07-10
主题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
实施细则》修改意见的通告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严谨性与准确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2024年第12号公告),拟将《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zdhdc@hebamr.cn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修改意见反馈表”。


附件:1.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官方微信
清风纪语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