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正能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和2026年5月两次因出具虚假监测报告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依据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交对沧州市正能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函》认定该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撤销沧州市正能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50312342288)。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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