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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张平变更执业机构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7-16 16:32信息来源:省司法厅 浏览量: 【字号:  

皖司许可〔2026150

 

安徽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平:

你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司法鉴定人张平由安徽天衡司法鉴定所变更至安徽明德司法鉴定所执业,执业证有效期自2026716日至2027917日。

张平的执业类别为法医物证鉴定(限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述鉴定业务类别应与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或认可的项目能力范围相符)。

 

 

                                              安徽省司法厅

2026716

 

抄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阜阳市司法局、合肥市司法局,安徽天衡司法鉴定所、安徽明德司法鉴定所。